2019-08-28 22:33 来源:融100 编辑:融仔
基金管理人: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8月28日 1 重要提示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
基金管理人: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8月28日
1 重要提示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8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2.2基金产品说明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信息披露方式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2019年6月30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合煦智远嘉选混合A
合煦智远嘉选混合C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50%。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8年9月18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成立未满一年;自基金成立日起6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青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1日证监许可〔2017〕1419号文批准设立,于2017年8月21日在广东省深圳市注册成立,并于2018年2月8日取得由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更名为“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于2018年7月9日取得由中国证监会换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由五位自然人构成。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1.07亿元,管理1只开放式基金及1个专户产品。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相关制度,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多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公平交易的执行。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一、经济及金融环境概况
1)国内经济与金融环境
基金管理人: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8月28日
1 重要提示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8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2.2基金产品说明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信息披露方式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2019年6月30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合煦智远嘉选混合A
合煦智远嘉选混合C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50%。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8年9月18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成立未满一年;自基金成立日起6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青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1日证监许可〔2017〕1419号文批准设立,于2017年8月21日在广东省深圳市注册成立,并于2018年2月8日取得由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更名为“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于2018年7月9日取得由中国证监会换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由五位自然人构成。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1.07亿元,管理1只开放式基金及1个专户产品。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相关制度,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多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公平交易的执行。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一、经济及金融环境概况
1)国内经济与金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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