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3 13:01 来源:融100 编辑:融仔
资本市场上的并购重组往往容易被“有心者”利用。不过,知晓内幕信息,就能一夜暴富?这可未必。 日前,新疆证监局针对“宁波海运”股票的内幕交易一次性开出6份罚单,涉案者
资本市场上的并购重组往往容易被“有心者”利用。不过,知晓内幕信息,就能一夜暴富?这可未必。
日前,新疆证监局针对“宁波海运”股票的内幕交易一次性开出6份罚单,涉案者多为并购标的的重要知情人,或为知情人的妻子、女儿等。而就罚单情况来看,6起内幕交易无一盈利,叠加来自监管的罚款,实在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与此前历次监管披露的内幕交易颇为不同的是,此次涉案人均使用的是自己名下的证券账户,且交易金额较小,但同样遭遇监管处罚。此外,更有公司员工妻子申辩称“不懂证券法”,但这一理由并未能获得豁免。
资产重组滋生6起内幕交易
宁波海运的资产腾挪,还要追溯到7年前。
早在2012年10月,浙江国资旗下的浙能集团收购宁波海运控股股东海运集团51%股权,并发起要约收购,公司实控人变更为浙能集团。在收购完成后,浙能集团下属富兴海运和浙能通利,与宁波海运在国内沿海货物运输业务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
为此,2013年浙能集团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称将用五年时间将富兴海运和浙能通利从事国内沿海货物运输业务的相关资产注入宁波海运,并将宁波海运作为浙能集团旗下国内沿海货物运输业务的唯一平台。
正因为此,在2017年11月15日,宁波海运确定重组的总体方案为:宁波海运拟发行股份或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富兴海运51%股权,浙能通利60%股权、江海运输77%股权和北仑船务39.2%股权,并在下阶段同步推进与海虹集团等其他北仑船务的股东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以实现宁波海运并表北仑船务。
事实上,在2017年11月-2018年1月期间,宁波海运陆续召开资产重组方案策划会、海运资产整合项目工作会等多次会议,对此次重组事项进行讨论。由于涉及相关方较多,内幕消息的知情人也不断扩容。
就此次遭到监管处罚的6人身份来看——
徐某,浙能集团董秘章某栋配偶
丁某芳,北仑船务总会计师
严某歌,北仑船务办公室主任
胡某菲,北仑船务监事胡某波配偶
林某,北仑船务股东海虹集团董事长之女
陈某,北仑船务总经理
在6名内幕交易当事人中,3名为北仑船务的高管及工作人员,另外3名则为北仑船务及股东方相关负责人的妻子或女儿。而根据以往监管处罚内幕交易的案例来看,“身边人”往往成为导致内幕交易的重灾区。
6起内幕交易全部亏损
与此前监管查处的内幕交易略有不同的是,此次6名涉案人大多使用自己名下的证券账户进行内幕交易,且多数在案发时尚未卖出,账面处于浮亏状态。即便如此,同样遭到监管开出的罚单。
就具体交易情况及对应处罚来看:
徐某:使用自己表妹夫“冯某良”账户,2018年1月18日买入40.5万股“宁波海运”,成交金额202.39万元;于2018年5月28-29日全部卖出,扣除佣金税费后亏损10.41万元,被处以20万元罚款。
丁某芳:使用自己名下两个账户,2017年12月27日-29日,共计买入2.37万股“宁波海运”,成交金额12.10万元;截至2019年2月19日未卖出,账面亏损1.06万元,被处以5万元罚款。
严某歌:使用自己名下账户,2018年1月4日买入2.13万股“宁波海运”,成交金额10.99万元;截至2019年2月19日未卖出,账面亏损1.07万元,被处以5万元罚款。
胡某菲:使用自己名下账户,2018年1月10日-11日买入2.14万股,成交金额11.00万元;截至2019年2月19日未卖出,账面亏损1.03万元,被处以3万元罚款。
林某:使用自己名下账户,2018年1月10日买入3.99万股“宁波海运”,成交金额20.45万元;截至2019年2月19日未卖出,账面亏损1.86万元,被处以3万元罚款。
陈某:使用自己名下账户,2017年11月17日-12月27日买入4.07万股“宁波海运”,成交金额21.92万元,截至2019年2月19日未卖出,账面亏损2.96万元,被处以5万元罚款。
可以看出,除了徐某交易金额较大外,其余涉案人交易量大多在十余万的水平,且交易并不频繁。除徐某外,两名家属均被处以3万元罚金,3名直接参与收购事宜的涉案人则被处罚5万元。
资本市场上的并购重组往往容易被“有心者”利用。不过,知晓内幕信息,就能一夜暴富?这可未必。
日前,新疆证监局针对“宁波海运”股票的内幕交易一次性开出6份罚单,涉案者多为并购标的的重要知情人,或为知情人的妻子、女儿等。而就罚单情况来看,6起内幕交易无一盈利,叠加来自监管的罚款,实在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与此前历次监管披露的内幕交易颇为不同的是,此次涉案人均使用的是自己名下的证券账户,且交易金额较小,但同样遭遇监管处罚。此外,更有公司员工妻子申辩称“不懂证券法”,但这一理由并未能获得豁免。
资产重组滋生6起内幕交易
宁波海运的资产腾挪,还要追溯到7年前。
早在2012年10月,浙江国资旗下的浙能集团收购宁波海运控股股东海运集团51%股权,并发起要约收购,公司实控人变更为浙能集团。在收购完成后,浙能集团下属富兴海运和浙能通利,与宁波海运在国内沿海货物运输业务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
为此,2013年浙能集团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称将用五年时间将富兴海运和浙能通利从事国内沿海货物运输业务的相关资产注入宁波海运,并将宁波海运作为浙能集团旗下国内沿海货物运输业务的唯一平台。
正因为此,在2017年11月15日,宁波海运确定重组的总体方案为:宁波海运拟发行股份或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富兴海运51%股权,浙能通利60%股权、江海运输77%股权和北仑船务39.2%股权,并在下阶段同步推进与海虹集团等其他北仑船务的股东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以实现宁波海运并表北仑船务。
事实上,在2017年11月-2018年1月期间,宁波海运陆续召开资产重组方案策划会、海运资产整合项目工作会等多次会议,对此次重组事项进行讨论。由于涉及相关方较多,内幕消息的知情人也不断扩容。
就此次遭到监管处罚的6人身份来看——
徐某,浙能集团董秘章某栋配偶
丁某芳,北仑船务总会计师
严某歌,北仑船务办公室主任
胡某菲,北仑船务监事胡某波配偶
林某,北仑船务股东海虹集团董事长之女
陈某,北仑船务总经理
在6名内幕交易当事人中,3名为北仑船务的高管及工作人员,另外3名则为北仑船务及股东方相关负责人的妻子或女儿。而根据以往监管处罚内幕交易的案例来看,“身边人”往往成为导致内幕交易的重灾区。
6起内幕交易全部亏损
与此前监管查处的内幕交易略有不同的是,此次6名涉案人大多使用自己名下的证券账户进行内幕交易,且多数在案发时尚未卖出,账面处于浮亏状态。即便如此,同样遭到监管开出的罚单。
就具体交易情况及对应处罚来看:
徐某:使用自己表妹夫“冯某良”账户,2018年1月18日买入40.5万股“宁波海运”,成交金额202.39万元;于2018年5月28-29日全部卖出,扣除佣金税费后亏损10.41万元,被处以20万元罚款。
丁某芳:使用自己名下两个账户,2017年12月27日-29日,共计买入2.37万股“宁波海运”,成交金额12.10万元;截至2019年2月19日未卖出,账面亏损1.06万元,被处以5万元罚款。
严某歌:使用自己名下账户,2018年1月4日买入2.13万股“宁波海运”,成交金额10.99万元;截至2019年2月19日未卖出,账面亏损1.07万元,被处以5万元罚款。
胡某菲:使用自己名下账户,2018年1月10日-11日买入2.14万股,成交金额11.00万元;截至2019年2月19日未卖出,账面亏损1.03万元,被处以3万元罚款。
林某:使用自己名下账户,2018年1月10日买入3.99万股“宁波海运”,成交金额20.45万元;截至2019年2月19日未卖出,账面亏损1.86万元,被处以3万元罚款。
陈某:使用自己名下账户,2017年11月17日-12月27日买入4.07万股“宁波海运”,成交金额21.92万元,截至2019年2月19日未卖出,账面亏损2.96万元,被处以5万元罚款。
可以看出,除了徐某交易金额较大外,其余涉案人交易量大多在十余万的水平,且交易并不频繁。除徐某外,两名家属均被处以3万元罚金,3名直接参与收购事宜的涉案人则被处罚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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