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4 07:49 来源:融100 编辑:融仔
证券 代码 :002893 证券简称:编号:2019-119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编号:2019-119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9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洪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条件的议案》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华意龙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意龙达”)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三明市骁飞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明骁飞”)、宁波源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源流”)合计持有的和然节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和然节能”或“和然有限”)70%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和然节能将成为华意龙达的控股子公司,本次收购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收购”或“本次交易”)。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过公司自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大资产收购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过公司自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重大资产收购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方案概要
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意龙达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三明骁飞持有的标的公司60%股权和宁波源流持有的标的公司10%股权。参照评估结果,经交易各方协商后确定标的公司70%股权交易价格为47,6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华意龙达持有标的公司70%股权,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二级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三明骁飞和宁波源流。三明骁飞,成立于2018年5月16日,注册地为福建三明市将乐县水南镇滨河南路49号,主要从事企业管理服务,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王英骁。宁波源流,成立于2018年5月15日,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丰路128号39幢101-180室,主要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王迎炜。
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三明骁飞持有标的公司70%股权,宁波源流持有标的公司30%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三明骁飞持有标的公司60%股权和宁波源流持有标的公司10%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定价依据
华意龙达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股权的价值进行评估,以2019年6月30日作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100%股权的收益法评估值为62,500.00万元。交易双方参照评估值结果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和然节能100%股权作价68,000.00万元,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47,600.00万元。三明骁飞所持标的公司60%股权对应股权收购价款为40,800.00万元,宁波源流所持标的公司10%股权对应股权收购价款为6,8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根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华意龙达先后分五期向三明骁飞及宁波源流支付现金对价,合计金额为47,600万元,具体支付情况如下:
第一期支付交易对价28,560万元,由华意龙达在上市公司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三明骁飞支付(优先以履约诚意金进行抵扣,履约诚意金不足部分由华意龙达另行以现金支付)。其中经诚意金抵扣后的现金16,560万元将首先支付至双方共管账户,待工商变更完成后,该部份价款方可解锁。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编号:2019-119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9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洪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条件的议案》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华意龙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意龙达”)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三明市骁飞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明骁飞”)、宁波源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源流”)合计持有的和然节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和然节能”或“和然有限”)70%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和然节能将成为华意龙达的控股子公司,本次收购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收购”或“本次交易”)。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过公司自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大资产收购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过公司自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重大资产收购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方案概要
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意龙达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三明骁飞持有的标的公司60%股权和宁波源流持有的标的公司10%股权。参照评估结果,经交易各方协商后确定标的公司70%股权交易价格为47,6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华意龙达持有标的公司70%股权,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二级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三明骁飞和宁波源流。三明骁飞,成立于2018年5月16日,注册地为福建三明市将乐县水南镇滨河南路49号,主要从事企业管理服务,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王英骁。宁波源流,成立于2018年5月15日,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丰路128号39幢101-180室,主要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王迎炜。
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三明骁飞持有标的公司70%股权,宁波源流持有标的公司30%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三明骁飞持有标的公司60%股权和宁波源流持有标的公司10%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定价依据
华意龙达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股权的价值进行评估,以2019年6月30日作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100%股权的收益法评估值为62,500.00万元。交易双方参照评估值结果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和然节能100%股权作价68,000.00万元,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47,600.00万元。三明骁飞所持标的公司60%股权对应股权收购价款为40,800.00万元,宁波源流所持标的公司10%股权对应股权收购价款为6,8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根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华意龙达先后分五期向三明骁飞及宁波源流支付现金对价,合计金额为47,600万元,具体支付情况如下:
第一期支付交易对价28,560万元,由华意龙达在上市公司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三明骁飞支付(优先以履约诚意金进行抵扣,履约诚意金不足部分由华意龙达另行以现金支付)。其中经诚意金抵扣后的现金16,560万元将首先支付至双方共管账户,待工商变更完成后,该部份价款方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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