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9 06:36 来源:融100 编辑:融仔
“根本不需要保险,凭什么借款前必须先买个保险?”在时下各种消费金融社区、投诉平台里,类似这样的疑问比比皆是,甚至还有借款人要求直接退保。事实上,资金方是基于有保
“根本不需要保险,凭什么借款前必须先买个保险?”在时下各种消费金融社区、投诉平台里,类似这样的疑问比比皆是,甚至还有借款人要求直接退保。事实上,资金方是基于有保险公司提供保证的前提下出借资金,之后如果借款人解除保单,这样可能损害资金方利益,增加借款人违约风险。
那么,这个让很多借款人感到陌生和不理解的信用保证保险,究竟是个什么“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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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缺失导致市场暗藏风险
上世纪八十年代,国内开始出现信用保证保险。在随后几十年的发展过程中,信用保证保险逐渐渗入产品质量保证、住房贷款保证、汽车贷款保证等多个领域,与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共同构筑整个财产保险体系,日益成为一项常见的险种。
然而,到了消费金融迅速发展的当下,为何信用保证保险又引来了不同声音呢?
当前,消费已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强大引擎。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我国金融机构个人消费贷款余额为37.79万亿元,同比增长19.90%。从规模增长方面看,据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发布的报告显示,中国消费金融市场规模已由2010年1月的6798亿元攀升至2018年10月的84537亿元。
另外,消费金融市场未来的想象空间仍在不断扩大,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相关的报告预测,到2022年整个市场规模将近50万亿。巨大的市场空间吸引了包括银行、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信托公司、互联网平台等机构的争相涌入,新模式、新产品、新服务层出不穷,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满足了不同消费者的需求。
然而,一片繁荣背后,也同样存在潜藏的风险。
消费金融业务是指放贷机构向个人提供的、以消费为用途的贷款业务。以往由银行主导的消费信贷业务中,客户定位都会放在能够提供较好的抵押资产的中高收入群体,而更多的缺乏担保、没有资产可做抵押物的客群,则要通过纯信用的借贷方式满足融资需求。
但从目前来说,我国个人征信体系还处于不断完善过程中,有效的征信数据以及合法合理的数据共享机制还是缺失的。从个人征信数量上来看,2019年3月10日,央行副行长陈雨露在答中外记者问时提到,目前我国征信系统已经记录了9.9亿自然人的信用信息。除此之外,国内仍有大量的互联网金融借贷征信记录未纳入央行征信体系中。
正是因为很多人的信用数据空白,或者由于技术原因难以有效识别风险,行业中多头借贷、骗贷、借款人逾期的现象比较普遍,甚至出现了专门的“撸贷”者,以贷为生,有借无还。这就导致了资金方利益受损,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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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保增信缓释风险
作为互联网金融重要分支的消费金融业务,是以个人信用为基础,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向银行等资金方获得借款。在此前提下,资金方为了保证自身的资金安全,会要求借款人提供第三方担保以确保其资金的安全。
从“增信”的这一金融属性来看,相对于担保机构,保险公司在风险管控体系、科技投入水平、资本充足度以及品牌辨识度等因素上均具备了相对的竞争优势。因此,资金方为了获得更好的风险保障,他们更愿意让借贷人购买保证险,而非通过其他增信方式来对冲信用风险,继而大幅度地推进了保证保险业务保费收入的增长。
在此背景下,像平安产险、阳光信保、中国人保、中国太保、众安保险等保险企业,纷纷推出信用保证保险作为缓释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进入到消费金融行业,并且取得了一些成绩。
根据同盾科技发布的《信用保证保险行业白皮书》,人保财险、太保财险和大地保险的信用保证保险的保费增速都超过90%。在保费规模上,平安产险去年则以超过330亿元的原保费收入在行业里遥遥领先,同比增速也达到64.4%。2018年众安保险信用保证保险原保费收入为37.7亿元,较上年猛增180.3%。
外界尤其是借款人本身对于信用保证保险的误读颇多,许多人认为,“根本不需要保险,凭什么借款前必须先买个保险?” “消费金融公司和保险公司的这种做法是违规的。”
但事实上,信用保证保险本身是合规的产品,消费金融公司的产品中有信用保证保险是为了以防出现借款人无法还款或者逾期的情况,从出资方的角度而言,提供保证保险产品是其放款的前提和重要的风控手段,保险是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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