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0 22:40 来源:融100 编辑:融仔
基金管理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7月19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基金管理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7月19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7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浙商日添金A
浙商日添金B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12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期末,本基金生效时间已满一年。
2、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从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本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公平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公平交易制度。在投资决策层面,本公司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组合经理负责制,对不同类别的投资组合分别管理、独立决策;在交易层面,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了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严禁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在监控和评估层面,本公司金融工程小组将每日审查当天的投资交易,对不同投资组合在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监控,同时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公司旗下管理的各投资组合在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的控制方面,未出现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亦未受到监管机构的相关调查。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主要投资品种为债券、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和买入返售证券资产。报告期内在季节性利率高点重点配置,以获得较好的业绩表现。
三季度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地方债、社融难以有一季度级别的增量,后续经济托底会比二季度更难,三季度可能再提高财政政策的积极程度,关税谈判也会影响市场节奏。总体上国内基本面及海外趋势总体利好债市,但考虑到政策托底和当前债市利率已经较低的位置,利率仍将缓慢往下但今年总体格局偏震荡,资金面宽松仍有望在较长时间延续,较低资金成本仍将维持,较高评级品种的信用利差仍有压缩空间。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浙商日添金A的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6070%,本报告期浙商日添金B的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667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0873%。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存在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情况。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违规超过120天的情况。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5.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限违规超过240天的情况。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6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5.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额净值,基金份额账面净值始终保持为人民币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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