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1 14:44 来源:融100 编辑:融仔
一直以来, 广告 都是一种“特殊”的存在。 一方面,大量广告 公司 在不断比拼 创意 ,留下了许多直指人心的好文案;另一方面,大多时候,我们看到的 房地产 广告都是很俗很无
一直以来,广告都是一种“特殊”的存在。
一方面,大量广告公司在不断比拼创意,留下了许多直指人心的好文案;另一方面,大多时候,我们看到的房地产广告都是很俗很无趣,甚至有些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2015年9月1日,新广告法正式实施以来,房地产广告乱象得到有效改善,像“绝版水岸风光,可能只是挨着臭水沟”、“坐拥中央商务区,可能只是有家信用社”这类严重便宜事实的虚假宣传,以及“投资回报率高达100%”等随意承诺高回报率的房地产广告语被画上了休止符。
但仍有一部分企业钻新广告法的漏洞,利用“不限购”“无需购房资格”“学区房”“地铁房”等信息诱导、误导购房者。
今年5月,成都富力中心就因发布“现房不限购”“不限购”“不限贷”等违反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广告宣传,被通报批评。
2019年8月1日,成都市天府新区发布了《关于房地产市场秩序“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情况的通报》,又对此类现象进行了重点通报!
以下为通报原文以及通报批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销售经营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局联合经济运行和安监局、城管和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了房地产市场秩序“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对新区44个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和35家房地产经纪机构门店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本次检查主要通过“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销售现场信息公示情况、销售现场管理、广告宣传内容、前期要求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房地产经纪机构门店的房源发布、授权委托、广告宣传、档案管理等方面。
二、主要问题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现场信息披露公示较为完善,内容齐全,经营行为合规;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门店手续齐全,经营规范,但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房地产经济机构门店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现场信息公示不规范、人员管理混乱,前期要求整改事宜落实不力,广告宣传发布“不限购”“无需购房资格”“学区房”“地铁房”等信息诱导、误导购房群众;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门店公示信息内容不全、发布无交易核验码的房源、虚假宣传、档案管理混乱、未取得授权委托或者授权委托过期仍宣传推荐开发企业新建楼盘。三、处理措施为规范新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销售行为,维护新区房地产市场秩序,
现决定:
(一)对信息公示不规范、整改工作落实不力、广告宣传违规的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详见附件1)进行通报批评,纳入我局重点监管范围,并责令开发企业于8月5日前落实整改。同时,报请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上述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记减信用分,将其不良记录录入“成都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并在“四川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系统”和“成都信用网”予以公开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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