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4 07:32 来源:融100 编辑:融仔
(002565.SZ)公布,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上海绿馨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 (“上海绿馨”)于2019年2月19日,与云南汉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云南汉素”)、汉麻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汉麻投资”)签署
(002565.SZ)公布,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绿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绿馨”)于2019年2月19日,与云南汉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云南汉素”)、汉麻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汉麻投资”)签署《合作协议》。各方拟探索工业大麻花叶萃后基础材料(“工业大麻花叶基料”)在电子生物健康产品(包括工业大麻花叶基料衍生的发热不燃烧固体、液体电子雾化器具及口含片等)的市场机会。上海绿馨、云南汉素拟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新公司(“合资公司”),进一步拓展公司在电子烟和工业大麻相关业务的协同发展。
根据《合作协议》第九条的约定,《合作协议》经三方签署后成立,自云南汉素为合资公司取得公安禁毒部门《关于研发生产销售工业大麻电子烟类终端产品的批复》后生效。合资公司迄今未能取得批复,根据前述规定,《合作协议》尚未生效。
根据《合作协议》第三条,云南汉素的陈述、保证和承诺中的约定,云南汉素负责申请并确保合资公司依法取得设立、合法经营所需的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合资公司设立登记手续及公安部门批准合资公司采购加工工业大麻花叶基料下发的核准文件。截至目前,合资公司仅完成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但未获得公安禁毒部门的核准文件。
针对以上情况,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作协议》,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上海绿馨、云南汉素在《合作协议》下共同投资设立的云南汉馨电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后续处置,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相关文件。
此次解除合作协议前,云南汉馨仅完成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尚未实际出资,合作协议解除不会对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规划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仍将继续推动工业大麻产业领域的后续工作,公司将通过其他合作方式继续探索工业大麻花叶基料运用于电子生物健康产品(包括工业大麻花叶基料衍生的发热不燃烧固体、液体电子雾化液、吸入式给药等方面)的市场机会,致力于应用工业大麻基料及提取物研究并开发下游产品及其他创新性应用。
该协议的解除不对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利益的情形。公司后续相关安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及保证,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并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002565.SZ)公布,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绿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绿馨”)于2019年2月19日,与云南汉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云南汉素”)、汉麻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汉麻投资”)签署《合作协议》。各方拟探索工业大麻花叶萃后基础材料(“工业大麻花叶基料”)在电子生物健康产品(包括工业大麻花叶基料衍生的发热不燃烧固体、液体电子雾化器具及口含片等)的市场机会。上海绿馨、云南汉素拟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新公司(“合资公司”),进一步拓展公司在电子烟和工业大麻相关业务的协同发展。
根据《合作协议》第九条的约定,《合作协议》经三方签署后成立,自云南汉素为合资公司取得公安禁毒部门《关于研发生产销售工业大麻电子烟类终端产品的批复》后生效。合资公司迄今未能取得批复,根据前述规定,《合作协议》尚未生效。
根据《合作协议》第三条,云南汉素的陈述、保证和承诺中的约定,云南汉素负责申请并确保合资公司依法取得设立、合法经营所需的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合资公司设立登记手续及公安部门批准合资公司采购加工工业大麻花叶基料下发的核准文件。截至目前,合资公司仅完成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但未获得公安禁毒部门的核准文件。
针对以上情况,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作协议》,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上海绿馨、云南汉素在《合作协议》下共同投资设立的云南汉馨电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后续处置,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相关文件。
此次解除合作协议前,云南汉馨仅完成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尚未实际出资,合作协议解除不会对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规划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仍将继续推动工业大麻产业领域的后续工作,公司将通过其他合作方式继续探索工业大麻花叶基料运用于电子生物健康产品(包括工业大麻花叶基料衍生的发热不燃烧固体、液体电子雾化液、吸入式给药等方面)的市场机会,致力于应用工业大麻基料及提取物研究并开发下游产品及其他创新性应用。
该协议的解除不对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利益的情形。公司后续相关安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及保证,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并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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