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31 06:26 来源:融100 编辑:融仔
证券 代码 :002346 证券简称:编号:2019-42 本 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 保证 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证券代码:002346 证券简称:编号:2019-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根据财政部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的变更。
本议案无需提交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执行。根据财会[2019]6号的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号通知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按照财政部要求的时间开始执行前述政策,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3、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修订并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执行相关会计政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涉及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的情况,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证券代码:002346 证券简称:编号:2019-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根据财政部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的变更。
本议案无需提交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执行。根据财会[2019]6号的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号通知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按照财政部要求的时间开始执行前述政策,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3、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修订并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执行相关会计政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涉及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的情况,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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