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5 15:15 来源:融100 编辑:融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规以及《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规以及《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19年8月14日起暂停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基础份额(基金简称: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基金代码:160718;场内简称:嘉实多利)的跨系统转托管(场外转场内)业务。
本基金的其他业务仍正常办理,如恢复办理上述业务,本公司届时将发布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fund.cn)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3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广州证券等为嘉实瑞虹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销机构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下述代销机构自2019年8月13日起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嘉实瑞虹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详情:
一、代销机构
二.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网址:wwwfund.cn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3日
关于嘉实元和直投封闭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及基金
合同终止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嘉实元和直投封闭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嘉实元和直投封闭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4年9月29日起生效。现本基金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事由,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应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嘉实元和直投封闭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元和
场内简称:嘉实元和
基金代码:50588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9月29日
基金存续期限: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存续期限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年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15年3月16日
二、基金合同终止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规定: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本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
(5)本基金所持有的目标公司权益在《基金合同》期限届满前全部变现;
……
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的,应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
本基金所持有的目标公司权益现已全部变现,按照基金合同的上述约定,属于应当终止基金合同事由,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
根据目标公司权益变现进度安排,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19年8月12日,自2019年8月13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之日,基金合同终止。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进入清算程序后,本基金将停止办理交易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基金的终止上市、退出登记等业务。
进入清算程序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
四、基金财产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组成,中国证监会亦可指定人员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立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6、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规以及《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19年8月14日起暂停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基础份额(基金简称: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基金代码:160718;场内简称:嘉实多利)的跨系统转托管(场外转场内)业务。
本基金的其他业务仍正常办理,如恢复办理上述业务,本公司届时将发布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fund.cn)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3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广州证券等为嘉实瑞虹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销机构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下述代销机构自2019年8月13日起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嘉实瑞虹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详情:
一、代销机构
二.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网址:wwwfund.cn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3日
关于嘉实元和直投封闭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及基金
合同终止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嘉实元和直投封闭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嘉实元和直投封闭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4年9月29日起生效。现本基金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事由,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应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嘉实元和直投封闭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元和
场内简称:嘉实元和
基金代码:50588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9月29日
基金存续期限: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存续期限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年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15年3月16日
二、基金合同终止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规定: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本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
(5)本基金所持有的目标公司权益在《基金合同》期限届满前全部变现;
……
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的,应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
本基金所持有的目标公司权益现已全部变现,按照基金合同的上述约定,属于应当终止基金合同事由,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
根据目标公司权益变现进度安排,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19年8月12日,自2019年8月13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之日,基金合同终止。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进入清算程序后,本基金将停止办理交易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基金的终止上市、退出登记等业务。
进入清算程序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
四、基金财产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组成,中国证监会亦可指定人员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立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6、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Copyright © 2002-2019 融100_金融理财平台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