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1 00:50 来源:融100 编辑:融仔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10月13日,中国证券报记者从浙江证监局获悉,《浙江辖区上市公司规范治理专项工作方案》拟于近期正式启动。同时,针对辖区民营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10月13日,中国证券报记者从浙江证监局获悉,《浙江辖区上市公司规范治理专项工作方案》拟于近期正式启动。同时,针对辖区民营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短板,该局以一个总体方案为指导,主抓两类重点公司,做好三种警示宣传,以期全面提升辖区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其中提出,要紧盯两类重点公司,探索开展精准有效监管,一方面重点抓风险公司,试行独董监事履职报告制度;另一方面,重点抓新上市公司,上好规范公司治理第一课。
制定一个总体方案
聚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浙江证监局表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深化公司治理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是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转型、提高经营效率的关键环节,也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性保障。
为此,该局结合辖区上市公司的特点,针对公司治理,制定《浙江辖区上市公司规范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拟于近期正式启动。
《方案》从制度机制建设、关键人员监管和强化监督检查等三方面入手,采取试行独董监事履职报告制度、上好规范公司治理第一课、定期通报警示案例、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强化履职约谈措施、将公司治理嵌入分类监管的重要评价标准、开展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现场检查工作等一系列措施,重点从高风险公司抓起、从新上市公司抓起,旨在全面提升辖区上市公司公司治理水平。目前,浙江证监局已对照《方案》的相关要求,稳步推进提升公司治理的各项工作。
紧盯两类重点公司
探索开展精准有效监管
浙江证监局指出,坚持管少管精才能管好的原则,积极探索实践,在做好各项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紧盯高风险公司和新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
一是重点抓风险公司,试行独董监事履职报告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上市公司确立已近20年,但作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独立董事,履职效果和能力受到市场广泛诟病。近期,浙江证监局以独立董事为抓手,持续传导监管压力,督促其履职尽责。目前,浙江证监局抽取了辖区六家高风险公司,向18名独立董事下发通知,要求其对照独立董事的忠实和勤勉义务,提交书面履职报告。从报告上看,有的独立董事反映了公司存在不规范甚至违规的事实,一定程度上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效果。下一步,浙江证监局将在辖区风险类公司中,全面推行独立董事履职报告制度,督促独立董事发挥作用,重点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此外,针对辖区部分高风险公司的独立董事未勤勉尽责的情形,浙江证监局及时约谈,传导监管压力,督促其履职尽责。
二是重点抓新上市公司,上好规范公司治理第一课。客观来看,部分新上市公司对公司治理的重视程度不够,最终导致公司治理出现较大的失衡和缺陷,进而引发各类违法违规情形,严重影响公司后续发展。近年来,浙江证监局要求新上市公司从“一开始就改起来”,防患于未然。上市前,浙江证监局上市条线与辅导业务条线相关处室紧密联系,逐家了解新上市公司的辅导验收情况,重点掌握公司治理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主动电话联系新上市公司有关负责人,传达浙江证监局监管要求。挂牌后,在一周内约谈公司董事长、董秘、财务总监以及保荐机构,了解公司情况,重点通报公司治理监管要求,强调董事长是公司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求董事长及高管高度重视公司治理,推动上市公司稳健发展。
做好三种警示宣传
充分发挥反面警示作用
浙江证监局分析,现阶段,一面是辖区部分上市公司因公司治理水平不高,引发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另一面是辖区很多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还存在违法违规后不一定被发现的侥幸心理,以及即便被监管部门立案处罚的违法违规成本也相对较低的错误思想。近期,浙江证监局下大力气,通过多种形式以案说法,持续做好警示宣传,要求各方引以为戒。
一是通过定期通报典型案例警示宣传。由于上市公司公司治理水平不高,辖区关联方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所抬头。近期,浙江证监局向辖区所有上市公司下发文件,对14家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上市公司进行专题书面通报,梳理汇总14家上市公司在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方面的违规事实、人员责任和后续处理情况,要求上市公司组织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深刻反思,并将案例转发至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通过学习切实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同时,会同浙江上市公司协会将上述典型案例通过其网站、杂志、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警示宣传。下一步,浙江证监局将继续分类梳理违规案例,如专题通报违规减持、内控不规范等违规案例,持续警示辖区所有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10月13日,中国证券报记者从浙江证监局获悉,《浙江辖区上市公司规范治理专项工作方案》拟于近期正式启动。同时,针对辖区民营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短板,该局以一个总体方案为指导,主抓两类重点公司,做好三种警示宣传,以期全面提升辖区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其中提出,要紧盯两类重点公司,探索开展精准有效监管,一方面重点抓风险公司,试行独董监事履职报告制度;另一方面,重点抓新上市公司,上好规范公司治理第一课。
制定一个总体方案
聚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浙江证监局表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深化公司治理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是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转型、提高经营效率的关键环节,也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性保障。
为此,该局结合辖区上市公司的特点,针对公司治理,制定《浙江辖区上市公司规范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拟于近期正式启动。
《方案》从制度机制建设、关键人员监管和强化监督检查等三方面入手,采取试行独董监事履职报告制度、上好规范公司治理第一课、定期通报警示案例、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强化履职约谈措施、将公司治理嵌入分类监管的重要评价标准、开展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现场检查工作等一系列措施,重点从高风险公司抓起、从新上市公司抓起,旨在全面提升辖区上市公司公司治理水平。目前,浙江证监局已对照《方案》的相关要求,稳步推进提升公司治理的各项工作。
紧盯两类重点公司
探索开展精准有效监管
浙江证监局指出,坚持管少管精才能管好的原则,积极探索实践,在做好各项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紧盯高风险公司和新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
一是重点抓风险公司,试行独董监事履职报告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上市公司确立已近20年,但作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独立董事,履职效果和能力受到市场广泛诟病。近期,浙江证监局以独立董事为抓手,持续传导监管压力,督促其履职尽责。目前,浙江证监局抽取了辖区六家高风险公司,向18名独立董事下发通知,要求其对照独立董事的忠实和勤勉义务,提交书面履职报告。从报告上看,有的独立董事反映了公司存在不规范甚至违规的事实,一定程度上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效果。下一步,浙江证监局将在辖区风险类公司中,全面推行独立董事履职报告制度,督促独立董事发挥作用,重点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此外,针对辖区部分高风险公司的独立董事未勤勉尽责的情形,浙江证监局及时约谈,传导监管压力,督促其履职尽责。
二是重点抓新上市公司,上好规范公司治理第一课。客观来看,部分新上市公司对公司治理的重视程度不够,最终导致公司治理出现较大的失衡和缺陷,进而引发各类违法违规情形,严重影响公司后续发展。近年来,浙江证监局要求新上市公司从“一开始就改起来”,防患于未然。上市前,浙江证监局上市条线与辅导业务条线相关处室紧密联系,逐家了解新上市公司的辅导验收情况,重点掌握公司治理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主动电话联系新上市公司有关负责人,传达浙江证监局监管要求。挂牌后,在一周内约谈公司董事长、董秘、财务总监以及保荐机构,了解公司情况,重点通报公司治理监管要求,强调董事长是公司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求董事长及高管高度重视公司治理,推动上市公司稳健发展。
做好三种警示宣传
充分发挥反面警示作用
浙江证监局分析,现阶段,一面是辖区部分上市公司因公司治理水平不高,引发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另一面是辖区很多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还存在违法违规后不一定被发现的侥幸心理,以及即便被监管部门立案处罚的违法违规成本也相对较低的错误思想。近期,浙江证监局下大力气,通过多种形式以案说法,持续做好警示宣传,要求各方引以为戒。
一是通过定期通报典型案例警示宣传。由于上市公司公司治理水平不高,辖区关联方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所抬头。近期,浙江证监局向辖区所有上市公司下发文件,对14家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上市公司进行专题书面通报,梳理汇总14家上市公司在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方面的违规事实、人员责任和后续处理情况,要求上市公司组织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深刻反思,并将案例转发至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通过学习切实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同时,会同浙江上市公司协会将上述典型案例通过其网站、杂志、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警示宣传。下一步,浙江证监局将继续分类梳理违规案例,如专题通报违规减持、内控不规范等违规案例,持续警示辖区所有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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