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1 03:20 来源:融100 编辑:融仔
经济观察报 记者 张斌 历时近一年调查,新三板最大财务造假案水落石出。 2019年7月31日,证监会陕西证监局披露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新三板公司西安华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
经济观察报 记者 张斌 历时近一年调查,新三板最大财务造假案水落石出。
2019年7月31日,证监会陕西证监局披露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新三板公司西安华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新能源”,834368.OC)及公司董事长、董事、董秘等高管合计被处罚64万元,处罚原因是华新能源错误披露了定期报告的审计意见以及虚增营业收入、利润。
据陕西证监局调查,华新能源2016年至2017年两年合计虚增营业收入8.63亿元,虚增营业利润2.64亿元。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2013年初正式揭牌运营以来,此次华新能源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金额为最高。
新三板市场对企业并无盈利等相关财务指标要求。华新能源这家在国内循环能源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工程总承包商,因何财务舞弊,“打造”这宗新三板最大财务造假案?
造假路径
上述调查显示,华新能源2016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6.01亿元、虚增营业利润1.84亿元;2017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2.62亿元、虚增营业利润0.8亿元。
据经济观察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此前,参仙源、科捷锂电、现代农装和新绿股份等几家新三板公司曝出财务造假案,最高虚增营收为7.25亿元,最高虚增利润1.29亿元,此次华新能源两年合计虚增营业收入8.63亿元,虚增营业利润2.64亿元,造假金额创出新高。
华新能源官网显示,公司于1998年成立,注册资本3.52亿元,2015年在国内“新三板”交易市场挂牌上市。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工业节能开发利用的专业化技术服务,以工程承包模式(EPC)从事可再生能源发电、工业能源再利用、余热余压发电等工业节能项目的设计、系统集成、工程建设及运营管理。自2010年以来累计建设的项目总装机突破1000MW。
挂牌之初,华新能源的业绩表现抢眼。2015年年报显示,公司当年实现营业收入11.35万元,同比增长42.37%;实现营业利润2.42亿元,同比增长了57.94%;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58.85%。
然而,2018年8月22日,华新能源收到证监会发出的编号为“陕证调查字2018013号”的调查通知书,称因华新能源涉嫌违反《证券法》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历时近一年,调查结果终于水落石出。陕西证监局于2019年7月31日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5年5月,华新能源及子公司新环能源与新疆可克达拉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下称“可克达拉公司”)签署《霍尔果斯循环经济一体化产业园及余热综合利用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EPC)》、《霍尔果斯循环经济一体化产业园及余热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EPC)》(下称“新疆项目”)。该项目的合同金额合计22.72亿元。新疆项目于2015年5月开工建设。2015年12月,新疆道建能源有限公司(下称“道建公司”)成立,华新能源及新环能源与道建公司重新签订合同,新疆项目发包主体更换为道建公司。借此,道建公司成为华新能源的核心客户。华新能源2015年报显示,公司前五大客户中,道建公司一家就贡献了7.79亿元的销售额,占华新能源该年68.69%的年度销售额。
提前确认收入虚增营业收入是上市公司常用的财务舞弊手段。陕西证监局调查发现,新疆项目2017年底因相关环境评估未批复而停工,截至调查结束日仍处于停工状态。新疆项目实际完工进度未达到98.95%,华新能源对上述项目2016、2017年完工进度及收入、成本确认存在差错,导致公司2016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6.01亿元、虚增营业利润1.84亿元,虚增金额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50.25%、64.79%;2017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2.62亿元、虚增营业利润0.8亿元,虚增金额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8.39%、43.72%。
而华新能源2017年报显示,新疆项目建造合同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合同完工进度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按账面已投入工程成本及项目预算数计算出新疆项目完工进度为98.95%,并据此确认收入、成本。
对于新疆项目目前的完工进度具体达到何种程度,华新能源董秘汪博勋对经济观察报记者表示,“新疆项目位于中哈边境,路途较远,这边办公室部门的人也很少去,现在也不太清楚是否是复工以及具体的完工进度。”
扣除虚增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后,华新能源2016年和2017年实际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96亿元和6.61亿元;营业利润分别为1亿和1.03亿元。
审计意见“变脸”
经济观察报 记者 张斌 历时近一年调查,新三板最大财务造假案水落石出。
2019年7月31日,证监会陕西证监局披露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新三板公司西安华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新能源”,834368.OC)及公司董事长、董事、董秘等高管合计被处罚64万元,处罚原因是华新能源错误披露了定期报告的审计意见以及虚增营业收入、利润。
据陕西证监局调查,华新能源2016年至2017年两年合计虚增营业收入8.63亿元,虚增营业利润2.64亿元。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2013年初正式揭牌运营以来,此次华新能源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金额为最高。
新三板市场对企业并无盈利等相关财务指标要求。华新能源这家在国内循环能源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工程总承包商,因何财务舞弊,“打造”这宗新三板最大财务造假案?
造假路径
上述调查显示,华新能源2016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6.01亿元、虚增营业利润1.84亿元;2017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2.62亿元、虚增营业利润0.8亿元。
据经济观察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此前,参仙源、科捷锂电、现代农装和新绿股份等几家新三板公司曝出财务造假案,最高虚增营收为7.25亿元,最高虚增利润1.29亿元,此次华新能源两年合计虚增营业收入8.63亿元,虚增营业利润2.64亿元,造假金额创出新高。
华新能源官网显示,公司于1998年成立,注册资本3.52亿元,2015年在国内“新三板”交易市场挂牌上市。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工业节能开发利用的专业化技术服务,以工程承包模式(EPC)从事可再生能源发电、工业能源再利用、余热余压发电等工业节能项目的设计、系统集成、工程建设及运营管理。自2010年以来累计建设的项目总装机突破1000MW。
挂牌之初,华新能源的业绩表现抢眼。2015年年报显示,公司当年实现营业收入11.35万元,同比增长42.37%;实现营业利润2.42亿元,同比增长了57.94%;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58.85%。
然而,2018年8月22日,华新能源收到证监会发出的编号为“陕证调查字2018013号”的调查通知书,称因华新能源涉嫌违反《证券法》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历时近一年,调查结果终于水落石出。陕西证监局于2019年7月31日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5年5月,华新能源及子公司新环能源与新疆可克达拉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下称“可克达拉公司”)签署《霍尔果斯循环经济一体化产业园及余热综合利用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EPC)》、《霍尔果斯循环经济一体化产业园及余热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EPC)》(下称“新疆项目”)。该项目的合同金额合计22.72亿元。新疆项目于2015年5月开工建设。2015年12月,新疆道建能源有限公司(下称“道建公司”)成立,华新能源及新环能源与道建公司重新签订合同,新疆项目发包主体更换为道建公司。借此,道建公司成为华新能源的核心客户。华新能源2015年报显示,公司前五大客户中,道建公司一家就贡献了7.79亿元的销售额,占华新能源该年68.69%的年度销售额。
提前确认收入虚增营业收入是上市公司常用的财务舞弊手段。陕西证监局调查发现,新疆项目2017年底因相关环境评估未批复而停工,截至调查结束日仍处于停工状态。新疆项目实际完工进度未达到98.95%,华新能源对上述项目2016、2017年完工进度及收入、成本确认存在差错,导致公司2016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6.01亿元、虚增营业利润1.84亿元,虚增金额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50.25%、64.79%;2017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2.62亿元、虚增营业利润0.8亿元,虚增金额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8.39%、43.72%。
而华新能源2017年报显示,新疆项目建造合同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合同完工进度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按账面已投入工程成本及项目预算数计算出新疆项目完工进度为98.95%,并据此确认收入、成本。
对于新疆项目目前的完工进度具体达到何种程度,华新能源董秘汪博勋对经济观察报记者表示,“新疆项目位于中哈边境,路途较远,这边办公室部门的人也很少去,现在也不太清楚是否是复工以及具体的完工进度。”
扣除虚增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后,华新能源2016年和2017年实际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96亿元和6.61亿元;营业利润分别为1亿和1.03亿元。
审计意见“变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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