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8 17:59 来源:融100 编辑:融仔
日前,生态环境部在官网发文再次点名央企中国五矿集团有限 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五矿”),其控股子公司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营口中板公司”)长期超标排放,且
日前,生态环境部在官网发文再次点名央企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五矿”),其控股子公司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营口中板公司”)长期超标排放,且在“绿色工厂”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
事实上,此前一周,生态环境部刚通报过中国五矿旗下稀土公司。随后中国五矿旗下稀土板块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稀土”)发布称,所属分离企业赣县红金稀土有限公司(下称“赣县红金”)因环境污染问题自行停产。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五矿是以金属、矿产品的开发、生产、贸易和综合服务为主,兼营金融、、物流业务,进行全球化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
近几年来,中国五矿多家子公司连续被曝环境污染问题,是不是经营不善,没有能力在环保方面加大投入么?
非也!中国五矿是由原中国五矿和中冶集团两个世界500强企业战略而成,2019年世界500强排名112位。今年6月中国五矿发布新书《使命的成就》,书中称,战略重组后的新中国五矿已实现了利润“三年两翻番”。8月22日晚间,五矿稀土发布的2019年半年报显示,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10.11亿元,同比增加245.97%。
既非力有不逮,又为何在环保问题上屡错不改?
营口中板公司长期超标排放,且故意隐瞒
今年7月10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始对中国五矿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在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五矿集团后,陆续收到多起关于营口中板公司环境污染问题的群众投诉。
“生产时有时候冒红烟,有气味,家距离工厂不到1000米,不敢开窗户。”、“未建烟气脱硝设施,生产时有时候冒红烟,有时候黑烟,对周边污染严重。”、“生产废水颜色发黑即排入下游河流,污染河流。”
群众投诉中这样的描述得到了督查组的证实。督察组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按要求和承诺淘汰落后生产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以及在“绿色工厂”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等问题。
据督察组介绍,2003至2005年期间,营口中板公司陆续建成投产4座450立方米高炉和1台132平方米烧结机。因不符合当时产业政策,2005年9月,该公司向营口市发改委承诺,“在现有高炉炉役结束后(2010年前),改为国家倡导和世界先进的熔融还原技术,淘汰现有铁前和高炉、烧结机”。
该公司还向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承诺,“在5500毫米宽厚板完成并实现达产后,将现有的2800毫米中板生产线拆除”;2005年10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批复该公司宽厚板工程时,也明确要求“淘汰现有2800毫米轧机生产线”。
2005年9月至2011年10月期间,辽宁省发改委和辽宁省原环境保护厅均指出该公司4座450立方米高炉和1台132平方米烧结机等设备不符合国家准入条件,要求在2010年前淘汰。在批复该公司宽厚板配套工程中明确要求,“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要求,淘汰现有4台450立方米高炉和132平方米烧结机”。
但督察组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公司4座450立方米高炉、1台132平方米烧结机以及2800毫米中板生产线仍在正常生产。
可见,时隔14年,营口中板公司“以新代老,上大压小”的承诺仍未兑现。
督察发现,2014至2018年,营口中板公司因环保手续不完善、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滞后、超标排放等环境问题共计受到环境行政处罚40次,累计罚款2320.98万元,其中600平方米烧结机因配套脱硫脱硝工程迟迟未建成投运被“按日计罚”处罚11次,累计按日计罚天数多达306天。
日前,生态环境部在官网发文再次点名央企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五矿”),其控股子公司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营口中板公司”)长期超标排放,且在“绿色工厂”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
事实上,此前一周,生态环境部刚通报过中国五矿旗下稀土公司。随后中国五矿旗下稀土板块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稀土”)发布称,所属分离企业赣县红金稀土有限公司(下称“赣县红金”)因环境污染问题自行停产。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五矿是以金属、矿产品的开发、生产、贸易和综合服务为主,兼营金融、、物流业务,进行全球化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
近几年来,中国五矿多家子公司连续被曝环境污染问题,是不是经营不善,没有能力在环保方面加大投入么?
非也!中国五矿是由原中国五矿和中冶集团两个世界500强企业战略而成,2019年世界500强排名112位。今年6月中国五矿发布新书《使命的成就》,书中称,战略重组后的新中国五矿已实现了利润“三年两翻番”。8月22日晚间,五矿稀土发布的2019年半年报显示,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10.11亿元,同比增加245.97%。
既非力有不逮,又为何在环保问题上屡错不改?
营口中板公司长期超标排放,且故意隐瞒
今年7月10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始对中国五矿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在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五矿集团后,陆续收到多起关于营口中板公司环境污染问题的群众投诉。
“生产时有时候冒红烟,有气味,家距离工厂不到1000米,不敢开窗户。”、“未建烟气脱硝设施,生产时有时候冒红烟,有时候黑烟,对周边污染严重。”、“生产废水颜色发黑即排入下游河流,污染河流。”
群众投诉中这样的描述得到了督查组的证实。督察组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按要求和承诺淘汰落后生产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以及在“绿色工厂”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等问题。
据督察组介绍,2003至2005年期间,营口中板公司陆续建成投产4座450立方米高炉和1台132平方米烧结机。因不符合当时产业政策,2005年9月,该公司向营口市发改委承诺,“在现有高炉炉役结束后(2010年前),改为国家倡导和世界先进的熔融还原技术,淘汰现有铁前和高炉、烧结机”。
该公司还向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承诺,“在5500毫米宽厚板完成并实现达产后,将现有的2800毫米中板生产线拆除”;2005年10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批复该公司宽厚板工程时,也明确要求“淘汰现有2800毫米轧机生产线”。
2005年9月至2011年10月期间,辽宁省发改委和辽宁省原环境保护厅均指出该公司4座450立方米高炉和1台132平方米烧结机等设备不符合国家准入条件,要求在2010年前淘汰。在批复该公司宽厚板配套工程中明确要求,“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要求,淘汰现有4台450立方米高炉和132平方米烧结机”。
但督察组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公司4座450立方米高炉、1台132平方米烧结机以及2800毫米中板生产线仍在正常生产。
可见,时隔14年,营口中板公司“以新代老,上大压小”的承诺仍未兑现。
督察发现,2014至2018年,营口中板公司因环保手续不完善、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滞后、超标排放等环境问题共计受到环境行政处罚40次,累计罚款2320.98万元,其中600平方米烧结机因配套脱硫脱硝工程迟迟未建成投运被“按日计罚”处罚11次,累计按日计罚天数多达30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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