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银行主要是从新投入的成本和社会影响力角度考虑,先要经历人工催收过程,再去做法律诉讼的考虑。如果前期成本
银行主要是从新投入的成本和社会影响力角度考虑,先要经历人工催收过程,再去做法律诉讼的考虑。
如果前期成本太高,效果又不明显,银行是不肯做太亏本生意的。另外银行作为大企业,诉讼他人的手段也要慎重对待,不能动不动就去诉讼,这有损于社会价值的品牌体现。
我们先分析一下银行贷款或者信用卡逾期之后,银行所做的处理流程和成本之间的关系。
1.银行贷款或者信用卡刚刚逾期之后,前面1~3个月都是银行内部人员自催,这其实是不花什么太多附加成本的。这都属于日常的工作内容和考核指标中约定的工作,所以贷后人员或者信贷员不管是否加班加点他都要去干,在总成本上没有增加银行的附加费用。
2.在银行自催无果后,去委托外包催收,这也不增加银行的额外成本。一般银行同外包催收签订的协议,都是保底分成协议,外包公司一般要承诺银行1月催回率达到多少,才能从退回款中分到一定的收入。银行前期是不支付外包催收公司的费用,都是按照摧回金额进行绩效分成。这么一分析,银行在此期间也不增加任何附加费用。
3.只有在以上两种手段无效的情况下,银行才会考虑进行诉讼催收,此时就需要委任律师去办。虽然跟银行合作律师,大部分前期收费很少,但是也需要费用,另外银行如果诉讼完毕,后期费用也是不少的。诉讼的结果一般银行赢的概率很大,但是即使赢了,有时候也不一定能收回贷款或信用卡欠款,但是给律师的费用是一定要发生的。
这才是我们看到的,很多时候欠了银行贷款或信用卡款,事实确凿,前期也经历了催收,但是后期银行不予以起诉。为什么?不是银行忘记了起诉欠款人,而是银行觉得欠款人没有还款能力,暂时放过去。因为银行有另外一个制胜法宝。
银行其实最重要的制胜法宝,还是登入人行征信。这才是制约欠款人的最有力武器。难道银行不诉讼,欠款人就能逃脱吗?只要未来还要从金融机构打交道,人行征信记录就像一座无法逾越的高山一样,必须要消除之后才能恢复正常的信贷信誉。所以很多时候银行催收无效后,好像是不管了,但是就在赌借款人的未来。
另外就是从企业形象和社会责任体现方面,碰到一单就起诉,碰到一单就起诉,那银行一年要打多少官司?这说起来就像一个丑闻一样,法院也不愿意啊。资源都被银行占有了,那么其他人怎么能排得上使用法院资源呢?
最后,从统计数据角度分析,经过前期两轮催收,基本上还款率已经很高了,剩下需要法院诉讼的部分会一般会低于一成之内。诉讼的功能不还是为了收回欠款,何苦要花上资源投入和时间,而不去做更简单的选择呢!
前期的催收是非常必要的,又省成本,又能将事情解决,银行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