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01 04:48 来源:融100 编辑:融仔
日前,因股价狂欢赚足资本市场的眼球。今天, 外汇 局的一纸罚单,开向其新东家——实控人有“世界铜王”之称的正威集团。 正威集团违反外汇管理规定遭罚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
日前,因股价狂欢赚足资本市场的眼球。今天,外汇局的一纸罚单,开向其新东家——实控人有“世界铜王”之称的正威集团。
正威集团违反外汇管理规定遭罚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今日公布的深圳市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深圳正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威集团”)存在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第二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五项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对其处以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第二条“简化部分直接投资外汇业务办理手续”的第三项规定规定:
取消直接投资外汇年检,改为实行存量权益登记。相关市场主体应于每年9月30日(含)前,自行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报送上年末境内直接投资和(或)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以下合称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数据。
对于未按前款规定办理的相关市场主体,外汇局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对其进行业务管控,银行不得为其办理资本项下外汇业务。在按要求补报并向外汇局出具说明函说明合理理由后,外汇局取消业务管控,对涉嫌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参加外汇局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抽样调查的外商投资企业等相关市场主体应按照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抽样调查制度要求,按季度向注册地外汇局报送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
(四)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
(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
(六)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
位列中国民企500强榜单第四
今年8月22日,2019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报告发布,正威集团以5051.18亿元营收位列榜单第四,较去年下降一个名次。在这份全国工商联发布的榜单中,前三名分别为华为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海航集团和苏宁控股集团。正威集团成为唯一进入前十的企业。
据官网介绍,成立于1999年的正威集团是以新一代和新材料完整产业链为主导的高科技产业集团,其业务主要涵盖有色金属和电子信息等领域。
据悉,正威集团在发展有色金属全产业链的同时,还进军了金属新材料、非金属新材料等领域。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额逾5200亿元,位列2019年世界500强第119名,2018年中国企业500强第27名。
7月22日,“2019年《财富》世界500强”榜单公布,正威集团名列第119位,763.631亿美元(约5251.41亿元)、利润14.83亿美元(101.9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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