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9 03:57 来源:融100 编辑:融仔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7月18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7月18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7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富日鑫月益30天理财债券A
国富日鑫月益30天理财债券B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6月19日。本基金在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
1. 表中“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其中,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表中“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为该名员工从事过的所有诸如基金、证券、投资等相关金融领域的工作年限的总和。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富兰克林国海日鑫月益3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研究报告发布公平性、投资决策独立性、交易公平分配、信息隔离等方面均能严格执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对异常交易进行控制和审批。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和《同日反向交易管理办法》对异常交易进行监控。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投资组合之间发生同日反向交易且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年二季度国内宏观形势整体回落,核心CPI下行,供需均较为疲弱,4月中美贸易争端再起,几经波折在6月底略有缓和,但出口下行趋势难改,海外进入降息周期;货币政策在5月包商银行被接管的事件影响下持续宽松,资金利率继续下行但流动性分层明显。利率品种整体收益率呈现震荡走势;存单品种不同评级走势分化,高评级整体收益率先上后下,低评级存单在5月底之后发行遇冷,与高评级价差大幅扩大。
今年以来,信用债违约事件仍在继续,不仅如此,包商事件让市场重新认识了银行体系的风险,不仅存单的信用风险需要进行重估,流动性分层问题也需要逐步解决。在此基础上,货币基金的投资策略不仅需要考虑到潜在的信用风险,更需评估各类资产的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致力于做好流动性管理,根据市场及经验提前预判产品的规模变动,并选择在合适时机适当切换品种调整久期分布。目前收益率曲线较为平坦,债券配置上多采取时点调整久期策略,细化到期分布,保持短期流动性并力求锁定一部分长期资产的收益率。高评级信用债与存单在一定时间内各有其配置价值,未来将在保持组合流动性要求的前提下努力做好择时,为基金持有人创造稳健的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7月18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7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富日鑫月益30天理财债券A
国富日鑫月益30天理财债券B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6月19日。本基金在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
1. 表中“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其中,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表中“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为该名员工从事过的所有诸如基金、证券、投资等相关金融领域的工作年限的总和。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富兰克林国海日鑫月益3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研究报告发布公平性、投资决策独立性、交易公平分配、信息隔离等方面均能严格执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对异常交易进行控制和审批。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和《同日反向交易管理办法》对异常交易进行监控。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投资组合之间发生同日反向交易且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年二季度国内宏观形势整体回落,核心CPI下行,供需均较为疲弱,4月中美贸易争端再起,几经波折在6月底略有缓和,但出口下行趋势难改,海外进入降息周期;货币政策在5月包商银行被接管的事件影响下持续宽松,资金利率继续下行但流动性分层明显。利率品种整体收益率呈现震荡走势;存单品种不同评级走势分化,高评级整体收益率先上后下,低评级存单在5月底之后发行遇冷,与高评级价差大幅扩大。
今年以来,信用债违约事件仍在继续,不仅如此,包商事件让市场重新认识了银行体系的风险,不仅存单的信用风险需要进行重估,流动性分层问题也需要逐步解决。在此基础上,货币基金的投资策略不仅需要考虑到潜在的信用风险,更需评估各类资产的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致力于做好流动性管理,根据市场及经验提前预判产品的规模变动,并选择在合适时机适当切换品种调整久期分布。目前收益率曲线较为平坦,债券配置上多采取时点调整久期策略,细化到期分布,保持短期流动性并力求锁定一部分长期资产的收益率。高评级信用债与存单在一定时间内各有其配置价值,未来将在保持组合流动性要求的前提下努力做好择时,为基金持有人创造稳健的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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