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2 11:53 来源:融100 编辑:融仔
重庆养老金6月能到吗?重庆2020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新消息,2020年4月1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印
2020年4月1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20年1月1日起,为2019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下面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重庆养老金6月能到吗?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明确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有关问题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9〕8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85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现就符合本次调整范围的我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
(一)企业退休人员
1.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
2.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个人参保人员;
3.中央、市属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中转制为企业前有正常事业费的,其转制后退休的人员;转制前无正常事业费的,其全部退休人员;
4.其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基本养老金纳入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退休人员;
5.原四川省森林工业企业,基本养老金纳入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退休人员;
6.纳入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退休人员;
7.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对曾在我市城镇用人单位工作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有关养老保险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8〕2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我市用人单位未参保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基本养老保障有关遗留问题的通知》(渝办发〔2011〕272号)规定参保并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的城镇超龄人员;
8.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重庆市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8〕2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移民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公安局关于重庆市三峡库区淹没农转非移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09〕3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庆市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渝人社发〔2010〕182号)规定参保并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的各类被征地农转非或退地农转城人员;
9.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有关问题通知》(渝人社发〔2014〕153号)规定参保并办理退休的一至四级工伤职工。
(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本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两航起义退休人员、原南侨机工服务团退休人员等;
2.在2018年12月31日处于刑事处罚期的退休人员;
3.在2018年12月31日仍按照渝人社发〔2011〕282号和渝人社发〔2014〕3号文件规定按月领取生活费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二、挂钩调整相关事宜
(一)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等有权单位审批确认的缴费年限(或连续工龄)扣除折算工龄计算。按缴费年限调整基本养老金时,计算出的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同类人员2018年12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挂钩调整基本养老金时,以本人退休时按干部管理权限明确的职务或计发退休费的职务层次为准。
三、倾斜调整相关事宜
(一)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资格确认
1.在以前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已经确认了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倾斜资格的,本次不再重新确认。
2.尚未进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倾斜资格确认的,按以下办法确认:
(1)在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区县(自治县)参保并办理退休的,由参保地社会保险局直接确认;
Copyright © 2002-2019 融100_金融理财平台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