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9 00:08 来源:融100 编辑:融仔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鑫证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35号),现将有关批复事项公告如下:
一、核准华鑫证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4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华鑫证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华鑫证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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