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2 15:16 来源:融100 编辑:融仔
(01103)公布, 公司 于昨日(11日)接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智赢 投资 管理 中心法律诉讼作出民事判决,公司须于10日内向吴红斌及严谢芳及承押人偿还尚未偿还代价 人民币 1.39亿
(01103)公布,公司于昨日(11日)接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智赢投资管理中心法律诉讼作出民事判决,公司须于10日内向吴红斌及严谢芳及承押人偿还尚未偿还代价人民币1.39亿元及逾期利息;原告人之法律费人民币50万元;及原告人之财产保全责任费人民币11.9万元。
倘公司未能履行其上述偿款责任,则原告人有权与上海谐易(公司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并为尚未偿还债务之担保人)订立协议,据此原告人可透过拍卖或变卖上海润通股份而按优惠基准获赔偿。
而且,根据民事判决,公司与上海谐易亦须共同承担总额人民币74.26万元作为智赢法律诉讼项下之附加成本。
公司表示,由于集团现正向其中国法律顾问寻求有关是否接纳民事判决或于生效日期前就民事判决作出上诉申请方面之意见,董事会认为现阶段评估其对公司之潜在影响不切实际。智赢法律诉讼不会影响集团之正常运作,而公司将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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