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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被ATM吞没的事常有发生,但大多数人对银行的操作程序还是支持的,因为这样做不仅真正做到的为存款人本人
银行卡被ATM吞没的事常有发生,但大多数人对银行的操作程序还是支持的,因为这样做不仅真正做到的为存款人本人负责,同时也保证了银行声誉,避免了很多风险的发生。
没有存款损失的经历,当然不觉得本人领卡的重要性。其实,本人领卡的规定也是在长期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而不是凭拍脑袋故意为难人的“臭规矩”。根据过去很多纠纷案例,央行颁布实施储蓄管理条例中,才明确规定四大原则“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这里的“为储户保密”不仅包括外界个人以及其他单位,也包括存款人家属。因此,银行的做法是有法律依据的。试想,假如妻子未经本人同意私自取钱,而银行有条件阻止却又未阻止时,你是否觉得银行未履行妥善保管储户存款的责任和义务呢?
鉴于本人在外地,银行卡被吞没也还是有解决办法的。
首先,如果是六大国有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的银行卡,由于他们的物理网点遍布全国,且全国联网,所以实在不能回来领卡的,也可以在外地本行进行挂失补卡,不用亲自回到吞卡地领卡,银行卡余额也会全部转移到新卡之中。但这种方法也有不足之处,挂失补卡卡号会发生变化,除按揭和理财产品自动过渡到新卡之外,其他一些代扣业务,比如社保,工资等就需要重新备案登记,但这也是无奈之举。
其次,也可以出具有效委托书,由妻子代领卡。但是,有效委托书就必须通过公证处公证,方可产生法律效力,有的银行才会认可,而有的银行还并不提供类似服务,同时公证也会产生费用的。
因此,如果没有异常特殊原因,还是建议本人及时回来领卡,不仅可以减少更多麻烦,还可以避免因时间过长被银行销卡的可能,因为吞没银行卡的保管是有时限的,不会长期保管,超过一定时间,银行就会切角作废处理,持卡人也只有挂失补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