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6 12:12 来源:融100 编辑:融仔
铁矿石等大宗商品贸易的现货定价机制出现重大变化,9月25日上午,基差交易平台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上线试运行。 交易首日,以铁矿石2001期货合约为“基准期货合
铁矿石等大宗商品贸易的现货定价机制出现重大变化,9月25日上午,基差交易平台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上线试运行。
交易首日,以铁矿石2001期货合约为“基准期货合约”的“基差报价”最低为“-10元/吨”,最高为“230元/吨”。合同数量“起步”10000吨。《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截至15:30,交易的10个铁矿石合同成交了8个;交易的19个聚乙烯合同成交了10个;交易的聚丙烯合同成交了6个。
业内专家表示,铁矿石等大宗商品贸易以“期货价格+基差”定价,例如以大商所铁矿石期货价格为定价基准,贸易双方对“基差报价”进行交易,是铁矿石、聚乙烯等大宗商品定价方式的重大变革。
此前,铁矿石贸易的定价,业内一般参考普氏指数,由于普氏指数编制方式有瑕疵,并不是多空双方充分博弈的均衡价格,一直就被诟病。值得注意的是,铁矿石等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也为人民币的国际化打下了重要基础。
图说:基差业务-2019-09-25交易报价行情(截至14:35) 数据来源:大连商品交易所网站
据大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基差交易平台业务定位为以“期货价格+基差”定价的商品远期交易,因而在平台上签署的基差贸易合同,均是买卖双方以某期货合约价格为计价基础,加上基差,作为交收结算价格的货物购销合同,合同可以转让、回购或实物交收的方式了结。
大商所场外业务“第四子”
基差贸易诞生于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期货价格+基差”作为定价方式,目前在能源、金属、农产品等领域已成为全球通行的大宗商品贸易定价规则。
基差贸易是一种贸易定价模式,如果在线下进行,需要跟交易对手逐一进行谈判博弈,“一对一”、“个性化”、“非标准”等是典型特点。
据国信金阳相关负责人介绍,线下基差贸易存在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寻找交易对手费时费力,尤其是对于没有合作经验的新企业来说,从寻找对手方到对接成功的时间成本较高。此外,企业还需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对陌生的对手方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交易过程中也潜藏着一定的违约风险。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基差定价的合理性。
该负责人认为,“目前基差贸易还未形成规模,意向企业只能通过向多方询价或者与有合作基础的企业议价的形式确定基差报价,所以基差报价缺乏连续性,从而使可参考性大大下降。并且基差定价的协商过程作为基差贸易的核心步骤,双方在高度敏感的情况下很难达成统一,无形中增加了谈判成本。”
如果在场外交易中引入“中央对手方”进行线上交易,对“基差”进行市场化定价,无疑是个好主意,是一种解决行业痛点的创新模式。
“基差交易平台”是大商所推出的场外交易平台之一,是又一项重要业务创新。据大商所“综合服务平台”官网显示,目前大商所已经建立“铁矿石仓单服务业务”、“农产品仓单串换业务”、“商品互换业务”和“基差交易平台”四大场外交易平台。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近日对媒体表示:“我们希望为相关产业提供一个公开透明的平台,尽可能满足实体企业对基差贸易的个性化需求,切实提升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广度和深度。”
大商所实行交易商认证制度
9月23日,大商所正式发布基差交易平台相关业务规则,包括《大连商品交易所基差交易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大连商品交易所基差交易业务交易商管理办法》(试行)和《大连商品交易所基差交易业务纠纷调解及违规处理办法》(试行)。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制度和规则设计与传统场内期货交易有所不同。
基差交易平台采取了交易商认证制度,产业企业和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等企业法人必须先向平台递交申请及财务审计报告、企业信用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查符合要求才可以成为交易商。
在交易品种方面,据了解,目前可在基差交易平台上报价交易的品种有铁矿石和合成树脂系列(包括PE、PP和PVC),交易商需要根据不同的品种(系列)分别申请。
比如某企业申请成为合成树脂的交易商,经平台同意后即可在平台上进行该系列各品种的基差交易;但如果该企业还想在平台上进行铁矿石的基差交易,则需要向平台另行提交成为铁矿石交易商的申请。
平台还针对每个品种(系列)设置了交易商数量上限,从而尽可能保证参与平台业务的交易商都具备较强的综合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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