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8 12:50 来源:融100 编辑:融仔
应收账款存疑、 企业 破产重整,甘孜州农信联社的两笔对外投资如今陷入了尴尬的境地。 7月16日和7月12日,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两起二审民事判决书,内容均涉及广安
应收账款存疑、企业破产重整,甘孜州农信联社的两笔对外投资如今陷入了尴尬的境地。
7月16日和7月12日,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两起二审民事判决书,内容均涉及广安科塔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塔公司”)破产重整和甘孜州农信联社的债权纠纷。
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科塔公司以应收账款为底层资产,通过信托通道“包装”为资管计划,而甘孜州农信联社出资认购规模近2亿元。
如今两笔投资已经5年多了,而科塔公司甚至在破产重整中,甘孜州农信联社的投资风险也逐渐暴露出来。
2笔投资踩雷
7月16日,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民事判决书显示,甘孜州农信联社向四川科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亨矿业”)追债1.2亿元,其中涉及一家、一家信托公司、一家证券公司、两家担保公司和科塔公司。
2013年10月17日,某股份制银行与江海证券、哈尔滨分行签订了一份《资管》,委托江海证券公司作为管理人进行投资运作,而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则为资金托管银行。同日,该股分行向江海证券发出《投资指令书》,令江海证券认购民生信托·科亨集团应收账款转让单一资金信托计划9000万元。
据了解,该信托资金运用于受让科亨矿业对科塔公司享有的1.2亿元应收账款债权,信托规模9000万元,期限为12个月。同时,中鸿联合担保公司及华诚担保公司提供全额,科亨矿业郑正、刘幸福、易兴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且分别提供科亨矿业13.1%、7.1%、10.5%的股权作为应收账款的担保。
记者注意到,上述股份行在投资9000万元认购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的同时,甘孜县联社与其签订了《受益权转让协议》,以9000万元的价款接盘了该笔信托资管计划。
2014年10月19日,信托到期后,民生信托将单一信托计划项下的受益权转让给甘孜州农信联社,并于2015年4月向两家担保公司致函获得了信托项下的担保权益。然而,2016年4月12日,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科塔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而甘孜州农信联社根据其与科亨矿业的应收账款申报债权1.2亿元及逾期利息,与破产重整管理人产生分歧。
值得关注的是,甘孜州农信联社在二审上述中称,前述股份行向甘孜州农信联社转让的资管计划受益权所涉资管计划信托产品的基础债权——应收账款为虚假债权,银行方面应当依约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法院在二审判决中称,对甘孜州农信联社要求科塔公司支付应收款本金1.2亿元的主张予以支持,但是甘孜州农信联社主张案涉基础债权1.2亿元应付货款存在虚假没有证据证实,其要求银行、证券公司和信托公司对其不能得到清偿部分债权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要求予以驳回。
甘孜州农信联社与科塔公司的另一宗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同时在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其涉及的债务规模1.3亿元。甘孜州农信联社同样要求涉及其中的和湖南信托在债务未清偿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2013年7月17日,甘孜州农信联社旗下的色达联社与天风证券签订了《资管合同》,委托天风证券为管理人。其中约定了将以资金认购湖南信托单一资金信托计划,该信托资金投资运用于受让科亨矿业享有的对科塔公司1.3亿元应收账款。
据了解,该信托投资总规模1亿元,信托期限24个月。中鸿联合担保为其涉及的应收账款提供担保责任。
2014年8月,科塔公司陷入严重债务危机,大部分资管被法院冻结。在甘孜州农信联社取得了1.3亿元的应收账款债权之后,科塔公司于2016年破产重整。
Copyright © 2002-2019 融100_金融理财平台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