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1 22:40 来源:融100 编辑:融仔
近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依托供应链核心企业,基于核心企业与上下游链条企业之间的真实交易,
近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依托供应链核心企业,基于核心企业与上下游链条企业之间的真实交易,整合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各类信息,为供应链上下游链条企业提供融资、结算、现金管理等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
所谓供应链金融,是指金融机构围绕着核心企业,管理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把单个企业的不可控风险转变为供应链企业整体的可控风险,通过立体获取各类信息,将风险控制在最低的金融服务。对中小微企业来说,依托核心企业既能有效解决融资难问题,又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对金融机构而言,则能延伸纵深服务,既有利于防控信贷风险,又降低资本消耗,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来源。为此,2017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2018年4月,商务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就试点城市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工作进行重点部署,进一步推动供应链金融市场规范运行,确保资金流向实体经济。
但近年来,随着供应链金融呈现爆发式增长,风险也不断累积。近期就有数家公司涉嫌虚假交易、债务协议造假等,使供应链融资风险陆续暴露,如十几家金融机构卷入其中的“承兴爆雷事件”,涉及资金或达百亿元;又如闽兴医药的一笔应收账款,令投资该底层资产的金融机构“踩雷”。这种情况下,银保监会下发《意见》,一方面明确银行保险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时,应坚持精准金融服务、坚持交易背景真实、坚持交易信息可得、坚持全面管控风险等四大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提出了加强总体风险管控、加强核心企业风险管控、加强真实性审查、加强合规管理、加强信息科技系统建设等五项要求。《意见》的出台不啻为金融机构参与供应链金融业务“指正”了方向。下一步,银行保险机构应认真执行《意见》要求,严格依法依规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并不断加以规范。
首先,应对交易真实性和合理性进行尽职审核与专业判断,严防虚假交易、虚假融资。银行保险机构应建立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消除数据鸿沟、打破信息孤岛,更多地掌握供应链核心企业以及上下游企业相关信息,加强供应链大数据分析和应用,确保借贷资金基于真实交易。同时,应将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嵌入交易环节,运用移动感知视频、电子围栏、卫星定位、无线射频识别等技术,对物流及库存商品实施远程监测,提升智能风控水平。
其次,应加强对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监控,提高机构事中事后风险管理水平,确保资金流向实体经济。健全供应链金融担保、抵押、质押机制,依托央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开展应收账款及其他动产融资质押和转让登记,防止重复质押和空单质押,推动供应链金融健康稳定发展。
此外,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供应链金融提供法律保障。更重要的是,有关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强化供应链金融监管,严厉打击合同造假、融资性贸易、恶意重复抵质押、恶意转让质物等违法行为,对失信企业予以严惩。
近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依托供应链核心企业,基于核心企业与上下游链条企业之间的真实交易,整合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各类信息,为供应链上下游链条企业提供融资、结算、现金管理等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
所谓供应链金融,是指金融机构围绕着核心企业,管理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把单个企业的不可控风险转变为供应链企业整体的可控风险,通过立体获取各类信息,将风险控制在最低的金融服务。对中小微企业来说,依托核心企业既能有效解决融资难问题,又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对金融机构而言,则能延伸纵深服务,既有利于防控信贷风险,又降低资本消耗,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来源。为此,2017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2018年4月,商务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就试点城市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工作进行重点部署,进一步推动供应链金融市场规范运行,确保资金流向实体经济。
但近年来,随着供应链金融呈现爆发式增长,风险也不断累积。近期就有数家公司涉嫌虚假交易、债务协议造假等,使供应链融资风险陆续暴露,如十几家金融机构卷入其中的“承兴爆雷事件”,涉及资金或达百亿元;又如闽兴医药的一笔应收账款,令投资该底层资产的金融机构“踩雷”。这种情况下,银保监会下发《意见》,一方面明确银行保险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时,应坚持精准金融服务、坚持交易背景真实、坚持交易信息可得、坚持全面管控风险等四大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提出了加强总体风险管控、加强核心企业风险管控、加强真实性审查、加强合规管理、加强信息科技系统建设等五项要求。《意见》的出台不啻为金融机构参与供应链金融业务“指正”了方向。下一步,银行保险机构应认真执行《意见》要求,严格依法依规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并不断加以规范。
首先,应对交易真实性和合理性进行尽职审核与专业判断,严防虚假交易、虚假融资。银行保险机构应建立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消除数据鸿沟、打破信息孤岛,更多地掌握供应链核心企业以及上下游企业相关信息,加强供应链大数据分析和应用,确保借贷资金基于真实交易。同时,应将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嵌入交易环节,运用移动感知视频、电子围栏、卫星定位、无线射频识别等技术,对物流及库存商品实施远程监测,提升智能风控水平。
其次,应加强对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监控,提高机构事中事后风险管理水平,确保资金流向实体经济。健全供应链金融担保、抵押、质押机制,依托央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开展应收账款及其他动产融资质押和转让登记,防止重复质押和空单质押,推动供应链金融健康稳定发展。
此外,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供应链金融提供法律保障。更重要的是,有关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强化供应链金融监管,严厉打击合同造假、融资性贸易、恶意重复抵质押、恶意转让质物等违法行为,对失信企业予以严惩。
Copyright © 2002-2019 融100_金融理财平台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