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0 00:10 来源:融100 编辑:融仔
证券 代码 :002836 证券简称:编号:2019-026 广东 新宏泽 包装股份有限 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潮州南天彩云 投资 有限公司 保证 向本公司提供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编号:2019-026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潮州南天彩云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持有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316.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8.23%)的股东潮州南天彩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云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32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彩云投资出具的《潮州南天彩云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新宏泽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发行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数量:拟减持不超过32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三、承诺情况
彩云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
(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该等股份。
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二)、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股份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持股意向
将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自身作出的有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根据新宏泽股票价格走势择机减持所持有的股份。
2、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减持计划
在持股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其累计净减持的股份总数将不超过其持股锁定期届满之日所持股份总数的50%。
在持股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新宏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上市后,新宏泽发生送股、转增、、等除权除息行为的,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需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在公司上市后,只要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总数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其在减持前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具体的减持计划。
(三)、关于未履行承诺相关事宜的承诺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及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在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前,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损失。
截止本公告日,彩云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本次减持计划的内容与彩云投资已披露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编号:2019-026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潮州南天彩云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持有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316.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8.23%)的股东潮州南天彩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云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32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彩云投资出具的《潮州南天彩云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新宏泽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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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发行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数量:拟减持不超过32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三、承诺情况
彩云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
(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该等股份。
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二)、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股份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持股意向
将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自身作出的有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根据新宏泽股票价格走势择机减持所持有的股份。
2、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减持计划
在持股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其累计净减持的股份总数将不超过其持股锁定期届满之日所持股份总数的50%。
在持股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新宏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上市后,新宏泽发生送股、转增、、等除权除息行为的,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需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在公司上市后,只要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总数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其在减持前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具体的减持计划。
(三)、关于未履行承诺相关事宜的承诺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及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在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前,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损失。
截止本公告日,彩云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本次减持计划的内容与彩云投资已披露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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