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7 19:39 来源:融100 编辑:融仔
证券 代码 :601066 证券简称:编号:临2019-066号 债券 代码:150563 债券简称:18信投F4 本 公司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 保证 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编号:临2019-066号
债券代码:150563 债券简称:18信投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9年7月23日
债券付息日:2019年7月24日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2018年7月24日发行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9年7月24日开始支付自2018年7月24日至2019年7月23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根据《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
(二)债券简称及代码:18信投F4(代码:150563)。
(三)发行规模:人民币25亿元。
(四)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3年。
(六)债券:采用固定形式,票面利率为4.84%。
(七)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八)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九)起息日:2018年7月24日。
(十)付息日:2019年至2021年间每年的7月24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一)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7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二)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三)登记、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8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发行结果公告》,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4.84%,每手本期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48.40元(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一)债权登记日:2019年7月23日
(二)债券付息日:2019年7月24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19年7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8信投F4”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一)本期债券发行人已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发行人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账户,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发行人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发行人的公告为准。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编号:临2019-066号
债券代码:150563 债券简称:18信投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9年7月23日
债券付息日:2019年7月24日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2018年7月24日发行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9年7月24日开始支付自2018年7月24日至2019年7月23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根据《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
(二)债券简称及代码:18信投F4(代码:150563)。
(三)发行规模:人民币25亿元。
(四)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3年。
(六)债券:采用固定形式,票面利率为4.84%。
(七)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八)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九)起息日:2018年7月24日。
(十)付息日:2019年至2021年间每年的7月24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一)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7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二)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三)登记、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8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发行结果公告》,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4.84%,每手本期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48.40元(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一)债权登记日:2019年7月23日
(二)债券付息日:2019年7月24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19年7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8信投F4”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一)本期债券发行人已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发行人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账户,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发行人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发行人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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