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07 13:12 来源:融100 编辑:融仔
自首家同股不同权公司小米集团去年7月登陆港股市场以来,关于将不同投票权架构(WVR)公司纳入港股通标的的话题就不断被提及。继沪深港交易所就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纳入港股通
自首家同股不同权公司小米集团去年7月登陆港股市场以来,关于将不同投票权架构(WVR)公司纳入港股通标的的话题就不断被提及。继沪深港交易所就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纳入港股通股票具体方案达成共识8个月后,如今,三家交易所最终敲定纳入条件并启动相关规则修订。这也意味着,同股不同权公司纳入港股通标的迈出实质性一步,互联互通机制将进一步完善。与此同时,诸如小米集团等公司亦有望在不久后成为纳入港股通标的尝鲜者。
划定标准筛选高质量标的
经过一年的酝酿,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纳入港股通标的条件最终明确,且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8月2日晚间,沪深交易所均发布关于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沪港通/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明确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纳入港股通需满足的四个条件。
据了解,根据2014年4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布的联合公告规定,港股通股票范围原则上包括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的成份股、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的成份股、市值50亿港元及以上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的成份股,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其中可能存在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股票。考虑到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的内部治理、股东权利等存在特殊性,在港股中也属于新品种,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经沪深港三所共同研究评估,拟定了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股票首次纳入港股通股票的具体要求。
就纳入港股通标的的具体条件来看,三所从纳入标的市值、流动性等方面作了具体的限制。以深交所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来看,明确在联交所上市的具有不同投票权架构的公司股票(A+H股上市公司的H股除外),除需满足现有港股通股票纳入条件外,在首次纳入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满足稳定交易期时长,即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在香港上市时间需要符合“6个月+20个港股交易日”条件;二是达到一定的市值要求,即最近183日中的港股交易日日均市值不低于200亿港元;三是符合流动性安排,即最近183日港股总成交额不低于60亿港元;四是满足合规要求,即股票上市后,股票发行人和不同投票权受益人未因违反企业管治、信息披露以及投资者保障措施等方面的规定,而受到联交所公开指责、其他公开制裁或者触发不同投票权终止的情形。
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述四个条件都是为了筛选高质量标的,保护港股通投资者,只是侧重点不同。
保护投资者利益
潘向东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新股上市有很多不确定性,而且投资者也不是很熟悉,此次设置满足稳定交易期时长,是为了筛选稳定的、信息披露比较多的上市公司,保护投资者权益。
实质上,囿于此前投资者对同股不同权公司缺乏了解且基于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等考量,沪深交易所曾决定暂不将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纳入港股通股票范围。2018年7月14日,沪深交易所在对互联互通机制下港股通股票范围调整做出相应安排时曾表示,经分析评估,暂不将恒生综合指数新增的包括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等三类证券纳入港股通股票范围。彼时,沪深交易所对此表示,一些证券公司认为,内地投资者尚未真正接触过诸如同股不同权等三类证券,对于这些产品的复杂度、风险缺乏了解,相关投资者教育也尚未准备,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在香港市场也是一个新生事物,应等待此类公司在港有一定数量和市场运行基础后再考虑让内地投资者参与。
之后,考虑到投资者利益,港交所与沪深交易所协商并达成共识,为不同投票权上市公司纳入港股通标的设定一个“缓冲期”。2018年7月18日早间,港交所官网曾发布信息称,内地投资者对不同投票权架构(WVR)公司还缺乏了解,WVR公司纳入港股通合资格证券需要充分考虑两地市场的发展水准和监管实践。因此,三所将在沪深港通合资格证券现有纳入制度基础上加入一个稳定交易期机制。彼时,港交所称三所已商定成立联合工作组,将尽快研究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纳入港股通合资格证券的新补充机制具体方案和细则。
如今,时隔一年,纳入条件最终得以明确。不难看出,除对交易时长做出规定外,交易所亦对纳入港股通标的的同股不同权公司市值做出了要求。对此,潘向东表示,“同股不同权广泛应用于创新型企业,这些企业不确定性比较大,能否成长起来存在很大不确定性。而通过设置市值要求,就可以筛选出成熟的企业,这亦有利于保护投资者”。
自首家同股不同权公司小米集团去年7月登陆港股市场以来,关于将不同投票权架构(WVR)公司纳入港股通标的的话题就不断被提及。继沪深港交易所就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纳入港股通股票具体方案达成共识8个月后,如今,三家交易所最终敲定纳入条件并启动相关规则修订。这也意味着,同股不同权公司纳入港股通标的迈出实质性一步,互联互通机制将进一步完善。与此同时,诸如小米集团等公司亦有望在不久后成为纳入港股通标的尝鲜者。
划定标准筛选高质量标的
经过一年的酝酿,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纳入港股通标的条件最终明确,且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8月2日晚间,沪深交易所均发布关于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沪港通/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明确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纳入港股通需满足的四个条件。
据了解,根据2014年4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布的联合公告规定,港股通股票范围原则上包括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的成份股、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的成份股、市值50亿港元及以上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的成份股,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其中可能存在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股票。考虑到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的内部治理、股东权利等存在特殊性,在港股中也属于新品种,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经沪深港三所共同研究评估,拟定了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股票首次纳入港股通股票的具体要求。
就纳入港股通标的的具体条件来看,三所从纳入标的市值、流动性等方面作了具体的限制。以深交所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来看,明确在联交所上市的具有不同投票权架构的公司股票(A+H股上市公司的H股除外),除需满足现有港股通股票纳入条件外,在首次纳入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满足稳定交易期时长,即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在香港上市时间需要符合“6个月+20个港股交易日”条件;二是达到一定的市值要求,即最近183日中的港股交易日日均市值不低于200亿港元;三是符合流动性安排,即最近183日港股总成交额不低于60亿港元;四是满足合规要求,即股票上市后,股票发行人和不同投票权受益人未因违反企业管治、信息披露以及投资者保障措施等方面的规定,而受到联交所公开指责、其他公开制裁或者触发不同投票权终止的情形。
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述四个条件都是为了筛选高质量标的,保护港股通投资者,只是侧重点不同。
保护投资者利益
潘向东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新股上市有很多不确定性,而且投资者也不是很熟悉,此次设置满足稳定交易期时长,是为了筛选稳定的、信息披露比较多的上市公司,保护投资者权益。
实质上,囿于此前投资者对同股不同权公司缺乏了解且基于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等考量,沪深交易所曾决定暂不将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纳入港股通股票范围。2018年7月14日,沪深交易所在对互联互通机制下港股通股票范围调整做出相应安排时曾表示,经分析评估,暂不将恒生综合指数新增的包括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等三类证券纳入港股通股票范围。彼时,沪深交易所对此表示,一些证券公司认为,内地投资者尚未真正接触过诸如同股不同权等三类证券,对于这些产品的复杂度、风险缺乏了解,相关投资者教育也尚未准备,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在香港市场也是一个新生事物,应等待此类公司在港有一定数量和市场运行基础后再考虑让内地投资者参与。
之后,考虑到投资者利益,港交所与沪深交易所协商并达成共识,为不同投票权上市公司纳入港股通标的设定一个“缓冲期”。2018年7月18日早间,港交所官网曾发布信息称,内地投资者对不同投票权架构(WVR)公司还缺乏了解,WVR公司纳入港股通合资格证券需要充分考虑两地市场的发展水准和监管实践。因此,三所将在沪深港通合资格证券现有纳入制度基础上加入一个稳定交易期机制。彼时,港交所称三所已商定成立联合工作组,将尽快研究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纳入港股通合资格证券的新补充机制具体方案和细则。
如今,时隔一年,纳入条件最终得以明确。不难看出,除对交易时长做出规定外,交易所亦对纳入港股通标的的同股不同权公司市值做出了要求。对此,潘向东表示,“同股不同权广泛应用于创新型企业,这些企业不确定性比较大,能否成长起来存在很大不确定性。而通过设置市值要求,就可以筛选出成熟的企业,这亦有利于保护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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