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4 16:01 来源:融100 编辑:融仔
上市公司的 关联交易 向来都是引人注目的。由于关联交易自“诞生”之日起就随身携带着公允性与否、是否利润调节、是否利益输送及大会否利用关联交易进行资金占用等的重重可疑
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向来都是引人注目的。由于关联交易自“诞生”之日起就随身携带着公允性与否、是否利润调节、是否利益输送及大会否利用关联交易进行资金占用等的重重可疑性,因此无论是在IPO过程中还是上市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披露一直都是监管部门审查的重中之重,这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一些问题上市公司的心腹大患。
那么,监管层对于关联交易的关注点具体集中在哪里,关联交易信披及相关违规情形的处理又有哪些规定呢?接下来,我们将通过案例分析的形式对上市公司在关联交易中可能踩到的“坑”一一进行阐述。
聚焦监管处罚-把握违规重灾区
关联交易可以成为上市公司违规的重灾区的一个很大的原因就在于其相关规则的细致性与法规所涉范围的宽泛性。沪深交所的《股票上市规则》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中关联方的界定、交易的构成以及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披露等做出了细致的规定,上市公司无论触犯任何一条都将构成违规。由于规则的复杂性,这里我们只针对今年以来企业在关联交易方面的违规行为作出梳理,供上市公司参考:
显示,今年以来涉及关联交易披露违规的上市公司多达41家,违规情形包括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因关联交易导致大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方违规资金等。这里我们对41家企业的违规情形作出统计,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choice、牛牛金融研究中心
从上图我们可以看出,关联交易的违规情形中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披义务是最为常见的一项,所涉企业高达36家,包括信披不及时、信披虚假、信披不完整几大方面,原因多见无法界定关联交易、关联方利益输送等。除此之外,还有4家企业涉及关联方违规资金拆借,4家企业涉及违规担保,3家企业涉及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上市公司应当引以为戒,加以高度重视。
回归上市公司-细究各司违规案
了解过了监管部门的关注点,接下来我们就挑选较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违规情形举几个例子:
案例一:(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披义务之与关联方共同出资)
案例简介:2018年6月25日,九芝堂宣布拟以10.11亿元受让刘梅森所持有科信美德26.87%的股权。由于此前九芝堂董事刘国超已认缴厦门蓝图99%的出资额,厦门蓝图为九芝堂关联法人。而厦门蓝图持有科信美德0.86%的股权,因此九芝堂此次投资应视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本次交易也应被认定为关联交易。但九芝堂未将本次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并予以披露,亦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第10.1.1条:
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 本规则第 9.1 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二)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三) 销售产品、商品;
(四) 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五) 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六)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七) 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处罚措施:湖南证监局对九芝堂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中国证监会诚信档案。
处罚措施:证监局对九芝堂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中国证监会诚信档案。
牛牛解读:本案例中所涉要点主要有两个,关联关系的界定与关联交易的构成。
首先是关联关系的界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第10.1.3条第三款,“由本规则第10.1.5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案例中的九芝堂董事刘国超为九芝堂的关联自然人,其参股控股的厦门蓝图也就成为了九芝堂的关联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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