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7 07:25 来源:融100 编辑:融仔
9月16日,《关于支持建设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的实施方案》(下简称《实施方案》)已正式对外发布。《实施方案》提出,在患者备案承诺基础上,将有条件允许先行区医疗机构
9月16日,《关于支持建设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的实施方案》(下简称《实施方案》)已正式对外发布。《实施方案》提出,在患者备案承诺基础上,将有条件允许先行区医疗机构患者带合理自用量的进口药品离开先行区使用。有关部门将按照“少量、自用”原则,抓紧制定进口药品带离先行区使用的管理办法。
此外,《实施方案》还提出,将扩大境外进口保健食品、保健用医疗器材范围,有条件允许先行区进口使用境外上市但境内未上市的特医食品等。
我国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规定:医疗机构因临床急需进口少量药品的,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口。进口的药品应当在指定医疗机构内用于特定医疗目的。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信息显示,今年上半年,在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海南省药监局批准临床急需进口药品和医疗器械32个品种,用于71名患者,“没有发生1例流弊事件,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2018年4月和12月,国务院分别授权海南省人民政府对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内医疗机构临床急需且在中国尚无同品种产品获准注册的医疗器械、因临床急需进口少量药品(不含疫苗)的申请实施审批。
其中,11种临床急需进口药品获得批准,已用于23名患者。其中7种为肿瘤治疗药物,其余4种为银屑病、特异性皮炎等目前国内没有更好的药品或医疗手段干预的疾病的治疗药品。
Copyright © 2002-2019 融100_金融理财平台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