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0 09:25 来源:融100 编辑:融仔
一、交易所与银行间市场渐进统一的宏观大背景 交易所债券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目前在银行参与、信用评级互通、评级机构资质互认、执法监管、交易监管、交易模式等几个维度上
一、交易所与银行间市场渐进统一的宏观大背景
交易所债券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目前在银行参与、信用评级互通、评级机构资质互认、执法监管、交易监管、交易模式等几个维度上正趋于统一,这需要归功于一行两会监管体系的真正建立以及宏观审慎监管架构的实质推动。从大的方向上来看,两个市场的渐进统一具有以下宏观背景:
(一)改变银行间强、交易所弱的不平衡局面
由于我国一直主要以银行体系为主,使得银行成为金融市场中最大的金主,银行在哪里,哪里就会是资金的聚集地。自1997年银行退出交易所债券市场后,整个债券市场便呈现出银行间强、交易所弱的不平衡局面,而交易所市场与实体经济相关性更高,也更重要。例如,
从规模上来看,2019年7月底,我国债券市场规模为92万亿元,其中银行间和交易所分别有82万亿元和10万亿元,比例分别为90%和10%,相差较大。而从成交量上来看,同样呈现类似的特征。以2018年为例,银行间净价成交额为148.13万亿元,交易所成交额则仅为1.66万亿元(其中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仅为0.80万亿元和0.86万亿元)。
(二)丰富商业银行债券投资品种,更有助于服务实体经济
1、虽然很多债券类别可以跨市场交易,且交易所的机构参与者往往也可以参与银行间市场,二者的这种不可逆性进一步压缩了交易所市场的发展空间。
2、银行间市场虽然规模较大(高达82万亿元),但其中的同业存单占9.85万亿元、金融债占21.66万亿元,且36万亿元国债和地方政府债中仅有4%在交易所,这意味着银行间市场82万亿元的债券规模中,仅有20万亿元和实体经济直接相关。因此如果将过多的资金留在银行间市场,不利用于服务实体经济。
3、交易所债券市场有一些投资品种是银行间市场所没有的,如公司债、可转债和可交换债、企业ABS等等,这些均是直接和实体经济相关的债券类型,一旦银行资金大规模引入交易所市场,将大力推动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发展,更有助于服务实体经济。
(三)更有利于政策利率及货币政策变化向实体经济传导
由于政策利率通常是银行间市场利率的底,而银行间市场利率通过是交易所市场利率的底,而交易所市场由于主要为非银机构,因此其利率的波动也更为频繁且更大,使得政策利率的传导较为不畅。
银行间市场的主要参与者是金融机构,而活跃品种也主要为利率债、同业存单和金融债,政策利率和货币政策向银行间市场的传导通常比较顺畅。但由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主要参与机构不包括银行,那就意味着政策利率和货币政策向实体经济传导的中间层便不存在,也即由于银行没有参与到交易所债券市场,使得政策利率和货币政策不会直接传导至交易所,那么政策效果也就会大打折扣,特别是当银行间市场的参与者主要投资利率债和金融债时,这种效果的差异便会非常明显。
(四)更有助于精准定价,改善实体经济直接融资功能
虽然债券市场属于直接融资市场,但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的差别就在于前者更多体现为利率债、金融债和同业存单,且定价上无法传递至交易所市场,因此其直接融资功能要大打折扣。同时,银行间市场为场外交易市场,采取询价交易模式,而交易所债券市场为场内交易市场,采取集中竞价模式,更有助于进行精准定价,也更有利于提升实体经济直接融资功能。
二、交易所与银行间市场渐趋一统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2018年8月24日的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专题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建立统一管理和协调发展的债券市场,直指处于割裂的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目前关于两个市场的统一性进程正逐步加快。
(一)统一视角1:商业银行参与交易所债券现券交易的政策约束逐步放开
自2008年国务院明确提出“推进上市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试点”以来,证监会、银监会便开始进入行动,2009-2010年期间连发4份政策文件,明确了上市银行参与交易所债券现券业务试点的具体规则,如今试点范围进一步放开。
1、2008年的国30条时隔11年首次提出“推进上市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试点”
2008年12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26号、亦称国30条),在第三大部分“加快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中的第十三条明确提出“推进上市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试点,正式拉开了商业银行重启交易所债券业务的大幕。
2、2009-2010年证监会与银监会四份文件齐发,允许上市银行参与交易所债券业务试点(除可转债等股票类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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