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05 01:00 来源:融100 编辑:融仔
【国家发改委: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国家发改委9月4日消息,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国家能源局法改司近日组织召开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周例会,研究推进山东电
【国家发改委: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国家发改委9月4日消息,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国家能源局法改司近日组织召开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周例会,研究推进山东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山东省能源局、山东能监办介绍了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与会专家和有关单位参会同志进行了深入讨论,研究提出了改进措施。会议还专题研究了修订市场建设方案和市场规则、制定发电企业固定成本回收市场机制、推进技术支持系统的优化调整、制定适应现货市场运行需要的市场监管办法等工作。(中证网)
国家发改委9月4日消息,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国家能源局法改司近日组织召开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周例会,研究推进山东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山东省能源局、山东能监办介绍了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与会专家和有关单位参会同志进行了深入讨论,研究提出了改进措施。会议还专题研究了修订市场建设方案和市场规则、制定发电企业固定成本回收市场机制、推进技术支持系统的优化调整、制定适应现货市场运行需要的市场监管办法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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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长协期”临近,批发端的中长期合约是延续过去“价差签约”模式,还是重新推翻,目前仍无定论。
现货到来后,要通过日前市场竞价获得发电权,发电权竞争将更精细化。
现货市场为发电侧和售电公司设计价格方案提出了更高要求,这些变化给批发端签订长协增添了很多不确定因素。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建立中长期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补充的电力市场,完善市场化电力电量平衡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在现货市场建设受到政策“护航”的同时,地方电力市场却传出困惑之声。记者了解到,随着“长协季”临近,广东电力市场中的发电侧和售电侧普遍持有“长协”如何签的疑惑,尤其对合约模式不甚清楚。
在现货市场加快推进的背景下,交易“长协”会否受到影响?市场期待什么样的合同履约规则?记者就此采访了业内人士。
批发端长协合约未定
据了解,中长期交易旨在保障电力市场买卖双方的共同利益,而签订的长期买卖价格合同,会保证价格在较长的时间内不会发生剧烈波动。而随着广东“长协期”临近,批发端的中长期合约是延续过去“价差签约”模式,还是重新推翻,目前仍无定论。
广州易电在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电在线”)负责人表示,市场的困惑在于现货环境下中长期合约量价如何结合设计。“电厂与售电公司的批发合同怎么签?是电厂提供不同的负荷曲线,每条曲线明码标价?还是只提供一条曲线,确定一个价格?又或者是电厂规定不同时间段或时点的价格,根据售电公司实际的负荷曲线需求核算价格签约,现在没有结论。”
签约模式未敲定的同时,中长期合约“价格对标”也成为购销双方关注的焦点。
“从《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看,中长期差价合约对标的点是市场的统一结算点电价。对标到电厂的节点电价,有利于保障电厂的收益,但对售电公司而言,市场风险将加大。如果对标到统一结算价,则售电公司锁定了价格,控制了风险,但电厂就会有收益波动的风险。”上述负责人表示。
中长期市场机制遇变
现货来了,电厂和售电公司中长期交易环境会否变化?国网能源研究院企业战略研究所研究员曲昊源认为,中长期市场机制将有较大改变。
“目前的中长期交易主要基于实物合同,即购售双方签订了中长期合同,就需按照合约交割,发电厂按照中长期合同发电,用电方按照中长期合同用电。现货市场环境下,中长期交易的定位发生改变,成为市场主体提供规避现货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手段。” 曲昊源告诉记者,“以广东为例,中长期交易基于差价合约模式开展,即中长期合同仅作为结算依据,购售双方签订的中长期合约所覆盖的部分按照中长期价格结算,偏差部分按照现货市场价格结算。”
市场机制发生变化的同时,中长期交易的品种将更丰富。
据了解,目前中长期交易主要包括双边协商交易、年度集中挂牌交易和月度集中交易,而现货市场环境下的中长期交易,包括多年、年、月、周为交易组织周期的电能量市场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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