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30 01:27 来源:融100 编辑:融仔
私募报酬计提方式目前在行业引发广泛讨论。什么样的业绩报酬计提方式可兼顾私募 公司 发展和 持有人 利益?金融 产品 中心 总经理 张剑辉表示,高水位法是目前私募行业常见的业
私募报酬计提方式目前在行业引发广泛讨论。什么样的业绩报酬计提方式可兼顾私募公司发展和持有人利益?金融产品中心总经理张剑辉表示,高水位法是目前私募行业常见的业绩报酬计提方式之一。不同业绩报酬计提模式会对持有人收益产生不同的影响,在回撤较小的前提下,持有人持有期限越长,不同计提模式对持有人的影响越小。
高水位计提模式为主
中国证券报:私募基金业绩报酬计提有哪些方式?
张剑辉:目前,国内私募行业应用的比较常见的业绩报酬收取模式,都是借鉴了海外对冲基金普通采取的方式,通用分为扣减净值和扣减份额两种,其中由于大家对公募采用的扣减净值方式接触更多,加之日常信息披露以产品净值而非持有人持有市值为主的观测直观性,所以扣减净值的方式大家理解起来更为简易,相应的在实际中使用也更多。
在计提时间上,则分为开放日计提的高水位净值法以及赎回、时计提的区间法。高水位法采用多人多笔统一账户模式,即以产品累计净值作为所有持有人所有份额(可能不同时点认申购)计提的唯一标准。由于处理方式简单,对TA登记要求较低,因此在国内私募行业发展初期即被广泛采用,尤其是在开放频率较高的产品中使用更多。
区间法是多人多笔多账户的计提模式,即不仅A持有人和B持有人要分别记账,而且A持有人的不同笔申购也要分别记账,最终根据每笔资金赎回或分红时的实际收益单独计提。区间法处理相对复杂,但近年来随着TA系统的逐步强大而应用增多。此外,私募基金为了实现必要的经营现金流,在使用区间法计提模式时,一般都会约定分红时可以计提业绩报酬。
不同模式计提效果有异
中国证券报:私募产品业绩报酬计提应遵循什么原则?
张剑辉:不管采取何种业绩报酬计提方式,都不应该存在事前有目的性损害持有人利益的情形。这是海外对冲基金和国内私募基金在设计业绩报酬计提方式时首先要考虑的因素。需要注意的是,不同计提模式下持有人被计提的业绩报酬费用可能会有区别。一般说来,投资者投资期限越长,产品回撤越小,不同业绩报酬计提模式产生的实际结果越趋同。
中国证券报:同一计提模式下,不同时点进入的投资者被计提的业绩报酬会有怎样的区别?
张剑辉:例如,某私募产品业绩报酬采取高水位法,假设私募管理人计提净值增长的20%而非超额业绩的20%,则持有人A认购该产品100万元,产品从面值1.00元上涨10%到第一个开放日的1.10元赎回,扣除业绩报酬后持有人A实际获得8%的收益,即8万元,私募计提业绩报酬2万元;持有人B同样认购该产品100万元,产品从面值1.00元上涨10%到第一个开放日的1.10元未赎回,私募计提业绩报酬2万元,后该产品第二个开放日净值跌回至0.95元时赎回,持有人B实际损失5%,即5万元(这里未考虑计提业绩报酬对的影响);持有人C选择在产品第二个开放日净值跌回至0.95元时申购100万元,产品净值上涨10%至第三个开放日的1.045元赎回,由于净值不高于前期高点1.10元,因此私募不能计提业绩报酬,持有人C则获得10%收益,即10万元。可见,虽A、B、C使用统一业绩报酬计提模式,但是实际被计提的报酬是不同的。因为三者从不同的时点进入,但基金管理人并未蓄意伤害谁。
中国证券报:不同的计提模式对投资人会产生什么影响?
张剑辉:用上面的例子,我们来看另一种区间报酬计提模式。假定另一私募产品业绩报酬采取区间法,计提比例同为20%。持有人A认购该产品100万元,产品从面值1.00元上涨10%到1.10元赎回,扣除业绩报酬后持有人A获得8%的收益,即8万元,私募计提业绩报酬2万元;持有人B认购该产品,产品从面值1.00元上涨10%到1.10元未赎回,后该产品净值跌回至0.95元时赎回,持有人B实际损失5%,即5万元,私募不收取业绩报酬;持有人C选择在产品净值跌回至0.95元时申购100万元,产品净值上涨10%至1.045元赎回,扣除业绩报酬后持有人C获得8%的收益,即8万元,私募计提业绩报酬2万元。
私募报酬计提方式目前在行业引发广泛讨论。什么样的业绩报酬计提方式可兼顾私募公司发展和持有人利益?金融产品中心总经理张剑辉表示,高水位法是目前私募行业常见的业绩报酬计提方式之一。不同业绩报酬计提模式会对持有人收益产生不同的影响,在回撤较小的前提下,持有人持有期限越长,不同计提模式对持有人的影响越小。
高水位计提模式为主
中国证券报:私募基金业绩报酬计提有哪些方式?
张剑辉:目前,国内私募行业应用的比较常见的业绩报酬收取模式,都是借鉴了海外对冲基金普通采取的方式,通用分为扣减净值和扣减份额两种,其中由于大家对公募采用的扣减净值方式接触更多,加之日常信息披露以产品净值而非持有人持有市值为主的观测直观性,所以扣减净值的方式大家理解起来更为简易,相应的在实际中使用也更多。
在计提时间上,则分为开放日计提的高水位净值法以及赎回、时计提的区间法。高水位法采用多人多笔统一账户模式,即以产品累计净值作为所有持有人所有份额(可能不同时点认申购)计提的唯一标准。由于处理方式简单,对TA登记要求较低,因此在国内私募行业发展初期即被广泛采用,尤其是在开放频率较高的产品中使用更多。
区间法是多人多笔多账户的计提模式,即不仅A持有人和B持有人要分别记账,而且A持有人的不同笔申购也要分别记账,最终根据每笔资金赎回或分红时的实际收益单独计提。区间法处理相对复杂,但近年来随着TA系统的逐步强大而应用增多。此外,私募基金为了实现必要的经营现金流,在使用区间法计提模式时,一般都会约定分红时可以计提业绩报酬。
不同模式计提效果有异
中国证券报:私募产品业绩报酬计提应遵循什么原则?
张剑辉:不管采取何种业绩报酬计提方式,都不应该存在事前有目的性损害持有人利益的情形。这是海外对冲基金和国内私募基金在设计业绩报酬计提方式时首先要考虑的因素。需要注意的是,不同计提模式下持有人被计提的业绩报酬费用可能会有区别。一般说来,投资者投资期限越长,产品回撤越小,不同业绩报酬计提模式产生的实际结果越趋同。
中国证券报:同一计提模式下,不同时点进入的投资者被计提的业绩报酬会有怎样的区别?
张剑辉:例如,某私募产品业绩报酬采取高水位法,假设私募管理人计提净值增长的20%而非超额业绩的20%,则持有人A认购该产品100万元,产品从面值1.00元上涨10%到第一个开放日的1.10元赎回,扣除业绩报酬后持有人A实际获得8%的收益,即8万元,私募计提业绩报酬2万元;持有人B同样认购该产品100万元,产品从面值1.00元上涨10%到第一个开放日的1.10元未赎回,私募计提业绩报酬2万元,后该产品第二个开放日净值跌回至0.95元时赎回,持有人B实际损失5%,即5万元(这里未考虑计提业绩报酬对的影响);持有人C选择在产品第二个开放日净值跌回至0.95元时申购100万元,产品净值上涨10%至第三个开放日的1.045元赎回,由于净值不高于前期高点1.10元,因此私募不能计提业绩报酬,持有人C则获得10%收益,即10万元。可见,虽A、B、C使用统一业绩报酬计提模式,但是实际被计提的报酬是不同的。因为三者从不同的时点进入,但基金管理人并未蓄意伤害谁。
中国证券报:不同的计提模式对投资人会产生什么影响?
张剑辉:用上面的例子,我们来看另一种区间报酬计提模式。假定另一私募产品业绩报酬采取区间法,计提比例同为20%。持有人A认购该产品100万元,产品从面值1.00元上涨10%到1.10元赎回,扣除业绩报酬后持有人A获得8%的收益,即8万元,私募计提业绩报酬2万元;持有人B认购该产品,产品从面值1.00元上涨10%到1.10元未赎回,后该产品净值跌回至0.95元时赎回,持有人B实际损失5%,即5万元,私募不收取业绩报酬;持有人C选择在产品净值跌回至0.95元时申购100万元,产品净值上涨10%至1.045元赎回,扣除业绩报酬后持有人C获得8%的收益,即8万元,私募计提业绩报酬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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