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4 20:42 来源:融100 编辑:融仔
据财务部7月4日动静,为支撑国度商品储蓄营业成长,财务部、税务总局结合公布关于部门国度储蓄商品有关税收政策
据财务部7月4日动静,为支撑国度商品储蓄营业成长,财务部、税务总局结合公布关于部门国度储蓄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将对商品储蓄办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负担商品储蓄营业历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详细如下:
储蓄商品税收一、对商品储蓄办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负担商品储蓄营业历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二、对商品储蓄办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的负担商品储蓄营业的房产、地盘,免征房产税、城镇地盘使用税。
三、本公告所称商品储蓄办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是指接管县级以上当局有关部分委托,负担粮(含大豆)、食用油、棉、糖、肉5种商品储蓄使命,取得财务储蓄经费或者补助的商品储蓄企业。
四、负担中央当局有关部分委托商品储蓄营业的储蓄办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包括中国储蓄粮办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直属库,以及华商储蓄商品办理中间有限公司及其办理的国度储蓄糖库、国度储蓄肉库。
负担处所当局有关部分委托商品储蓄营业的储蓄办理公司及其直属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务、税务部分会同有关部分明确或者拟定详细办理措施,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核准。
五、企业享受本公告划定的免税政策,应按划定举行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实、房产原值、负担商品储蓄营业环境、储蓄库建设规划等资料留存备查。
六、本公告执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以后已缴上述应予免税的金钱,从企业应纳的响应税款中抵扣或者予以退税。
据财务部7月4日动静,为支撑国度商品储蓄营业成长,财务部、税务总局结合公布关于部门国度储蓄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将对商品储蓄办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负担商品储蓄营业历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详细如下:
储蓄商品税收一、对商品储蓄办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负担商品储蓄营业历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二、对商品储蓄办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的负担商品储蓄营业的房产、地盘,免征房产税、城镇地盘使用税。
三、本公告所称商品储蓄办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是指接管县级以上当局有关部分委托,负担粮(含大豆)、食用油、棉、糖、肉5种商品储蓄使命,取得财务储蓄经费或者补助的商品储蓄企业。
四、负担中央当局有关部分委托商品储蓄营业的储蓄办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包括中国储蓄粮办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直属库,以及华商储蓄商品办理中间有限公司及其办理的国度储蓄糖库、国度储蓄肉库。
负担处所当局有关部分委托商品储蓄营业的储蓄办理公司及其直属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务、税务部分会同有关部分明确或者拟定详细办理措施,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核准。
五、企业享受本公告划定的免税政策,应按划定举行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实、房产原值、负担商品储蓄营业环境、储蓄库建设规划等资料留存备查。
六、本公告执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以后已缴上述应予免税的金钱,从企业应纳的响应税款中抵扣或者予以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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