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3 11:43 来源:融100 编辑:融仔
【借款搭售保险引不满 信用保证保险或迎严监管】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日前,银保监会发布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
【借款搭售保险引不满 信用保证保险或迎严监管】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日前,银保监会发布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其中认定,银行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强制捆绑、搭售,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借贷过程中强制消费者办理保险、信用卡、大额存单等业务或强制要求向特定第三方合作机构购买产品或服务”属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华夏时报)
作为近年来财险公司转型探索的新领域,信用保证已经成为部分险企保费收入增长的主要推手。但信用保证保险不仅因其“高收益、高风险”的特点,使保险公司背负一定的风险外,其捆绑销售的手段也令众多消费者叫苦连连。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日前,银保监会发布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其中认定,银行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强制捆绑、搭售,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借贷过程中强制消费者办理保险、信用卡、大额存单等业务或强制要求向特定第三方合作机构购买产品或服务”属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通知》还提到,银行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时未检查和有效管控合作机构执行情况,中未明确约定第三方机构不得存在误导销售、暴力催收、强制搭售、非法获取客户个人信息等行为也属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保险公司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消费金融市场增速迅猛,一份前瞻产业研究院的报告预测称,2017年-2022年,中国消费规模仍将维持15%以上的增长率,预计2022年整个市场规模将近50万亿。
消费金融业务,是指放贷机构向个人提供的、以消费为用途的贷款业务。
一位保险业专家表示:消费金融市场不仅前景广阔,消费金融业务还能贡献大量保费,形成规模效应,因此信用保证保险已经成为财险公司保费收入新增长点。
不仅如此,由于信用保证保险可以有效缓释消费金融风险,也受到了政策层面的支持。2014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到“积极发展个人消费贷款保证保险,释放居民消费潜力”。2018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到“鼓励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消费信贷提供融资增信支持”。
尽管市场前景诱人,但保险公司想真正做好信用保证保险业务,却非易事。
由于缺乏有效的征信数据作参考,消费金融市场一直存在着高欺诈、多头借贷、借款人失联等现象。虽然有些客户在借贷时能够提供较好的抵押资产,但更多的则是缺少抵押资产、缺乏有效征信数据的客户。
有业内人士认为,信用保证保险属于相对较新的业务,因消费者恶意逃债严重,也使保险公司陷入众多诉讼之中,且追偿难度较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认为,保证保险业务对保险公司的要求比较高,保险公司需要在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才能介入,并不是谁都可以做。而专门做信贷业务的银行也有不良资产,这也就是说若保险公司涉足此类业务,则需要有非常高的风险管控能力。另外,信用体系也不容忽视。在经济环境不好的时候信用体系也特别脆弱,这将带来很大的风险。
就目前而言,该领域马太效应明显。做的好的公司赚的盆满钵满,做的不好的“赔了夫人又折兵”。
平安产险、众安保险等较早进入消费金融信保领域的险企,目前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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